录取规则
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蒙古语授课)的考生在通过内蒙古自治区2018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蒙古语授课)联考本科合格分数线、高考分数在达到自治区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联考成绩×60% 与高考文化课成绩×40% 相加后的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排序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联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中的实考总分、语文(蒙古语文甲)、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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