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7年区外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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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音乐学:培养掌握音乐学专业的理论、知识、技能,具备教学与实践能力,具有创新精神,能从事音乐教育教学与研究的音乐教育工作者及其他音乐工作者。
舞蹈学:培养掌握舞蹈学专业的理论和技能,具有较高的表演与实践能力,具有创新精神,能从事舞蹈表演、编导及艺术教学工作者。

二、招生计划
1.音乐学40名:声乐、钢琴、手风琴、器乐(民族乐器、西洋管弦乐、打击乐)。
2.舞蹈学10名。
注:上述所有招生专业均为本科,学制四年。最后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计划为准。
学费标准:7000元/年,如有变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

三、招生对象与要求
按照各省市2017年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舞蹈学考生年龄限22周岁以下(1995年9月以后出生)。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男生身高1.70米以上。

四、报名办法
考生需持户口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印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到我校指定地点报名,并参加专业考试。没有《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及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费200元。

五、报名及考试时间

区外考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招生专业

河北省:石家庄信息工程学院北校区
(石家庄市高新区湘江39号)

2月2日―3日
(音乐学)

2月4日―5日

音乐学

河北省:河北招考大厦
(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99号)

2月4日―5日
(舞蹈学)

2月6日―7日

舞蹈学

山西省: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太原市)

2月7日―8日

2月9日-10日

音乐学、舞蹈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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