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坐落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创建于1951年,始为绥远省高级工业学校,开启了内蒙古工程教育先河。1958年,在清华大学支援下成立内蒙古工学院,1993年,学校更名为内蒙古工业大学。学校目前在新城校区、金川校区、准格尔校区办学,占地面积3227亩。
经过70多年发展,学校已建设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法、艺术相结合,具有博士、硕士、本科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的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现有教学单位22个、博士后流动站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5个,工程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有本科专业66个,其中20个国家级、10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通过专业认证评估专业。学校现有在校生28000余人,其中本科生228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5100余人,来华留学生76人,教职工2095人,其中教授205人、副教授530人,博士生导师109人、硕士生导师894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600余人。
为大力支持民用航空产业发展,2017年7月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支持下内蒙古工业大学成立航空学院。学院现开设飞行技术、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交通运输等4个本科专业,拥有二级学科学术型硕士点和一级学科专业型硕士点各1个。内蒙古工业大学是自治区唯一一所,全国第20所开设飞行技术专业的本科院校,填补了内蒙古飞行技术专业人才培养领域的空白。
学校将依托力学、机械、通信、交通、材料、动力、自动化、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特色学科群形成的有力支撑,主动服务于民族地区民航事业发展,着力将学校打造成中国北疆民航领域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和基础应用研究基地。
一、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
飞行技术专业为我校特色专业,于2019年4月获批。该专业聚焦民用航空领域高精尖人才培养,立足内蒙古,面向全国,以培养民航高级应用型人才为根本任务,依托交通运输工程学科和航空交通运输专业领域的优势,遵循“航空理论、飞行实践与执照考试相结合”的人才培养理念,运用国内外先进的飞行理论与技术标准,开展民航全生命周期飞行人才培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具有民航飞行职业所需政治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和安全意识,系统掌握民用飞行器飞行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驾驶技能,具备民航航线飞行和空中领航的初步能力,达到国际民航标准的语言能力水平,符合国际民航驾驶员执照标准和营运管理的高级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二)培养模式
飞行技术专业按照订单式培养模式,学生在校内完成两年的大学通识课程、基础理论和专业课程学习,达到送培标准的学生后两年将被派送到中国民航局批准的CCAR-141部航校,完成飞行驾驶训练和私商仪执照的考取,经考核合格,获得相应执照和等级证书,并授予我校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
(三)教学管理
1.学生在学期间必须遵守学校、委托培养单位、飞行训练机构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学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2.若委托培养单位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终止或变更与学生的委托培养关系,我校依据《内蒙古工业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终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实施细则》对学生进行安排,以完成国民教育学历教育学习。
(四)淘汰机制
学生在籍期间,如由于政治条件、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学习成绩、英语水平、校纪院规以及专业技能等原因导致被终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我校依据《内蒙古工业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终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五)相关费用
1.学费标准:4600元/学年(如遇调整,按内蒙古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学生本人承担入学前初检面试、上站体检、背景调查等各环节中的费用。
3.学生飞行训练期间所发生的培训费用和基本生活费用,按照学生与委培单位签订的相关协议执行。
(六)毕业与就业
1.飞行技术专业学生按照培养方案修完所有课程和培训科目,成绩合格,可获得我校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校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标准的,可获得工学学士学位证书。
2.飞行技术专业采用订单式培养,学生入校后须接受学校统一分配并与学校、航空公司签署培养协议,毕业后进入签约航空公司从事飞行员职业。
二、招生计划及报名条件
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教育部《普通高校飞行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民航发〔2019〕75号)和《关于深化民航招飞校企合作的实施意见》(民航发〔2017〕2号)要求,我校与湖北蔚蓝通用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校企合作招飞。
(一)招生计划
我校面向内蒙古自治区招收飞行学员,招生计划为10人,其中公费学员5人、自费学员5人。符合录取标准的学生将根据高考成绩排序,前五名为公费学员,后五名为自费学员。
(二)招生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秋季)的高中毕业生(限男性),理科,外语语种为英语,年龄在16到20周岁之间(出生日期在2004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之间,以身份证为准)。
(三)报名条件
1.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民航飞行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无不良行为记录,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相关要求。
2.身体条件
(1)自荐标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男生身高不足170cm或者超过185cm;
体重过重或过轻,体重计算方法:(身高-110)±10%;
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骨与关节疾病或明显的“O”型或“X”型腿、胸廓畸形等;
胆道和泌尿系统结石;
传染性、难以治愈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
艾滋病病毒(HIV)抗体检测阳性;
梅毒、淋病、尖锐湿疣等性传播疾病;
胸腔脏器手术史;
慢性消化系统疾病;
病毒性肝炎、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肝脾明显肿大;
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或畸形,如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结核病,如肺结核等;
精神分裂等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使用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眩晕病史、晕车、晕船;
口吃、中耳炎病史,听力差,经常耳鸣;
裸眼视力低于C字表0.1(相当于E字表4.0),矫正视力低于1.0,屈光度(等效球镜)超过-4.50D~+3.00D;散光两轴相差大于2.00D;屈光参差大于2.50D;进行过角膜屈光手术;
色盲、色弱、斜弱视等;
恶性肿瘤,可能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
身体任何部位有纹身者;
直系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参加邪教组织者。
(2)身体条件通过民航局指定的民航体检鉴定机构招飞体检,符合民航局招飞体检鉴定新规范。
3.心理条件
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其心理品质应满足《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
4.文化条件
考生高考成绩(非投档成绩)不低于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英语单科成绩要求在不低于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英语单科成绩60%。
三、招飞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基本条件的考生须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mhzf.caac.gov.cn,或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登录“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s://gaokao.chsi.com.cn/gkzt/mhzf。
(二)初检面试
考生根据所在盟市教育主管部门通知或登录内蒙古工业大学航空学院查询初检安排,携带填好的《内蒙古工业大学飞行学员报名表》及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接受初检面试。
(三)上站体检鉴定及心理测试
初检面试合格者,统一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上站体检及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民航招飞信息系统”上通知。
(四)背景调查
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考生按照《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要求,对其进行背景调查。
(五)录取
1.在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中具备我校“有效招飞申请”的考生,填报志愿时要在本科提前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飞行技术专业志愿;招飞系统“有效招飞志愿”和高考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缺一不可,且须一致。
2.我校承认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按照投档成绩在计划范围内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前五名录取为公费学员,后五名录取为自费学员。
3.录取过程中录取最低分出现平行分,依次比较外语、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成绩,在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六)征集志愿
录取未完成的招飞计划,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将安排征集志愿,考生可参加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填报我校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须确认在民航招飞信息系统中的“有效招飞申请”,且高考成绩和外语单科成绩达到要求。
四、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
(一)入学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开展入学资格审查。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包括但不仅限于体检、背景调查、招飞环节中学生所提供的一切资料,一经查实,学校即取消其学籍予以退学。
(二)入校体检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入校复查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终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实施细则》规定转入其他本科专业学习。
五、附则
本简章由内蒙古工业大学航空学院招飞办公室负责解释。
如遇国家或各省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要求做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告。
六、联系方式
招飞咨询电话:0471-3822605
内蒙古工业大学网址:www.imut.edu.cn
内蒙古工业大学航空学院网址:hkxy.imut.edu.cn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爱民街49号内蒙古工业大学航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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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发布及后续更新地址:http://zsb.imut.edu.cn/info/1016/144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