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同时,也是人社部批准的内蒙古冶金技师学院,既有高等专科学历,也有中等中专学历。学院坐落在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美丽的草原钢城--包头。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艺术中心始建于2017年,是由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与内蒙古当代京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各大美院、音乐学院生源基地签署的合作协议引进的艺术教学机构,学生经过三年的学习毕业后可以报名参加高考,艺术中心具有一流教学环境、一流师资队伍,欢迎来院实地参观考察。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等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阳光招生”的要求,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艺术中心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名称为: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冶金技师学院)
第三条 学院国标代码:13864 区内代码:D63
第四条 院校性质: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学院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76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成立了由院领导、招生、教学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收对象:2019年初三应届毕业的美术特长生,非艺术考生有意向也可报考,需要参加艺术中心单独组织的艺术考试。
第九条 专业设置: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艺术中心2019年招收美术绘画专业(60人),艺术设计制作(智能艺术设计专业;UI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120人)
第四章 录取规则与办法
第十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一条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进行单独招生,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不限定男女比例,不限制外语语种,因受现有的师资条件限制,新生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三条 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 根据国家“两免”政策,中专学生每生每学年学费资助2000元。一、二年级,每生每学年书费资助500元,三年级每生每学年书费资助100元。农牧区户籍、旗县的农村户口可申请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2000元。城市户口的低保户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2000元。学生公寓费每生每年补助500元。
第十五条 艺术专业及艺术高考生收费标准请咨询艺术中心老师(电话附后)。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六条 学生培养体系与量化管理
1、入学分析:了解学生入学时基本情况,对新生入学前、后提供志愿选择、专业填报、生涯规划指导。经验丰富的教师通过试听,来为学生学科知识与学习能力进行诊断,更加科学合理制定培养方案。
2、德育教育方案:学校德育教育专家对学生开展一系列“入学适应性素质强化拓展”训练,全程不间断进行各项德育教育活动,以增强学生德、育等方面素质和能力。
3、安全教育:学校实行24小时无缝对接的准军事化、半封闭式管理,专职生活指导老师对学生学习方法和日常行为习惯的养成提供指导与培养,对学生饮食起居实施人性化管理与服务,以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及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
4、培养方案:教师有规划教学,学生有规划学习,学习有目标,学习有方向。量化知识点、合理规划阶段性学习内容与目标,让学生更有动力与期望。
5、就业方向:职业生涯规划教师对学生提供一对一就业指导、职前培训及上岗后提供跟踪指导与服务。学校顺应国家经济发展趋势,紧跟“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与各大企业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校企合作,实施订单式人才培养。对口就业,入学即签订就业协议,订单就业合同。确保学生优质高效完成学业,实实在在高薪就业。艺术中心美术专业已成为全国各高校第一家为阿里巴巴、腾讯、小米输送UI设计及智能艺术设计专业人才基地,保障优秀学生实现就业,解除学生和家长的后顾之忧。
第十七条 录取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由于身体原因,对不适合其报考的专业,按规定进行合理的调整。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师资条件
文化课:参加高考的学生,文化课聘请包钢一中等名校教师教学。确保学生文化课在达到国家艺术类统招合格线的同时,冲刺一本线。
专业课:艺术中心专业课与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青卓教育(西北最大的美术培训机构)强强联合,师资汇集美院教授,业内名师,专业主教等。在专业上实行小班制教学,一对一辅导,因人施教,为每一位学生制定合理的教学方案,在保证艺术统考合格率的同时,让每一位学生学有所得。
第二十条 凡被我院正式录取,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在参加高考的同时,可以颁发中等专业毕业证书。还可以就读我院高职专业,在高职期间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奖助学金、特困生帮扶等政策,详见当年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内蒙古招生专刊、学院招生简章、网站等。
第二十二条 学院网址: www.btsvc.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472- 2897221 赵老师:13804721185
单老师:15560729110 李老师:18147224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