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学函〔2024〕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有序开展2024年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二)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制定单独考试招生方案,决定招生计划编制、命题、考试、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工作原则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阳光工程”。
三、单独考试招生计划
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为准。
四、报考条件
已完成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的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均可报考。
五、体检要求
身体条件须满足报考专业及相应行业要求。
1.报名的考生须按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要求参加高考报名体检,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只录取体检合格的考生。
2.对于体检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考生,一经查实,学院有权取消其单独考试录取资格。对于已入学的考生,不予以注册学籍,并做出责令退学处理。
六、网上填报志愿
考生于3月4日至8日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 ),填报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志愿。考生只能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3个专业志愿,同时要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和高收费专业(学费标准每年高于1万元)调剂。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于2024年4月8日至10日再次网上征集志愿。
七、考试
学院严格按照本方案的工作原则组织考试。
(一)考生身份确认
考试开始前,考生持二代身份证件,在监考老师的指导下进行身份验证后进入考场进行考试。
(二)考试方式、时间、地点、考试内容及分值
1.考试
(1)考试方式:机试
(2)考试时间及考点安排:
①2024年3月4日至8日报名的考生于2024年3月9日至16日期间在就读学校参加考试,学院向各考点选派监考教师进行监考,具体时间等待学院监考老师的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如有变动,学院将向考生本人和就读学校通知具体考试时间,考生在就读学校等待考试通知即可);
②2024年4月8日至10日报名的考生于2024年4月11日至15日期间进行考试,设呼和浩特市、锡林浩特市、通辽市、赤峰市四个考点。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根据考生报名情况,通过学院招生网站(www.网址未加载/zhaosheng)另行通知。
(3)考试内容及分值:
文科:语文75分,数学75分(文科数学),英语55分,政治75分,历史75分,地理75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题及思想政治理论课考题70分。
理科:语文75分,数学75分(理科数学),英语55分,化学75分,生物75分,物理75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题及思想政治理论课考题70分。
蒙授文科:语文40分,蒙古语文35分,数学75分(文科数学),英语55分,政治75分,历史75分,地理75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题及思想政治理论课考题70分。
蒙授理科:语文40分,蒙古语文35分,数学75分(理科数学),英语55分,化学75分,生物75分,物理75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题及思想政治理论课考题70分。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考生考试内容:语文35分,数学35分,英语20分,相应科类的专业课、职业适应性测试题及职业技能测试360分,思想政治理论课考题50分。
2.命题:在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学院聘请有关专家和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命题专家组进行命题,形成试题库,并由学院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试题库的保密工作。
(三)组织考试
1.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由学院委派相关人员到考试地点进行监考。
2.制定《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四)免试条件:
在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行业赛项中获得前三名的考生、在自治区级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前三名的考生、在盟市级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第一名的考生可免试录取。
八、录取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专业志愿清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或被我院开除、劝退的学生不予录取。
(三)录取考生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在学院招生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随后提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公示。最终录取结果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的为准。
(四)注意事项
已通过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4年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24年全国统一高考。
九、发放录取通知书
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新生录取通知书将于8月中旬同统招录取的考生一起发放,不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待遇
通过单独考试招生选拔录取的考生,其待遇除不能转学外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一样。
十一、违规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单独考试招生资格的,学校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和法律程序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考生在高职单独考试招生中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处理。
本方案由锡林郭勒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锡林郭勒职业学院
2024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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