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在校生转学(专业)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教高函〔2008〕2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学生转专业相关工作,体现以学生为本,兼顾我院各专业教学资源及新生录取、报到的实际情况,请有意愿转专业的新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转专业志愿申请表(往年退役军人、降级学生也按此程序办理)。招生办按照《通辽职业学院普通全日制高职在校生转学、转专业办法》、通辽职业学院2024年转专业实施方案,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将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提交院长办公会审定执行。
注:转专业申请时间:10月16日-17日,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招生办公室(图书馆一楼东侧107室)填写,过期不予接收。
通辽职业学院招生办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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