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招生规定,按照“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简章。
第二条 本简章是社会了解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有关政策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展普通高考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教育部审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设立,银川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公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创办于1975年,坐落于宁夏银川市滨河新区业勤南街。学校设有学前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小学科学教育、小学英语教育、早期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共8个专业,有三年制大专、两年制大专、五年制大专三个学制。学校秉承“爱和责任”的校训,坚持学历教育和社会培训融合发展。自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幼儿园教师等各类人才3万余名。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校园文化建设十佳示范学校、全国德育工作实验基地学校、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全国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单位、自治区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自治区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安全文明校园、自治区巾帼建功先进集体、银川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1.学校名称: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师范类高等专科学校
3.学校隶属: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人民政府
4.学校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滨河新区业勤南街
5.邮编:750001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校学生(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报名及录取
第七条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 招考科类 | 学费 (元/年) | 住宿费 (元/年) | 学制 |
早期教育 | 文理兼招 | 宁夏户籍:420元 非宁夏户籍:4620元 | 1200元(4人间) 800元(6人间) | 3年 |
特殊教育 | 文理兼招 | |||
小学科学教育 | 只招理科 | |||
招生计划待上报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
第八条 招生专业介绍
早期教育(专业代码:570101)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综合职业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人才。开设有婴幼儿心理发展与潜能开发学、婴幼儿教育指导、亲子活动设计与指导等核心课程。毕业后能从事早教机构、托幼机构、幼儿园、社区、家庭教育咨询机构等部门的婴幼儿保育和教育、家庭教育咨询与指导等工作。
特殊教育(专业代码:570114)
本专业培养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特殊教育与训练技术、技巧,具有良好职业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反思能力,能担任特殊儿童教育教学工作。为特殊教育学校、特殊儿童康复训练机构、特殊儿童家庭、普通学校和普通幼儿园等单位培养能从事特殊儿童评估、教育、训练、矫正和管理的合格特殊教育人才。
小学科学教育(专业代码:570107)
本专业培养具备科学教育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科学探究精神、创新意识、实践能力,能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教育教学及管理人才。开设理化生科学实验、科学教育等核心课程,为小学科学教育、教学研究与管理、科普管理(科协、社区、科技站等)等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培养合格的工作人员。
第八条 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九条 报考条件
(一)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办法》规定的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和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相应要求。
(三)身体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
2.凡是不符合上述两项制度规定的身体健康条件之一者,不得报考。如有隐瞒,入学后一经发现,将给予退学处理。
第十条 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5日至4月6日。
2.准备工作
(1)在宁夏教育测试院网站(自主招生准考证。
第十三条 职业适应性测试
1.测试时间:文化基础测试结束后随即安排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2.测试内容:语言表达和艺术素养两项,总分150分。
(1)语言表达(50分):根据现场抽取的题目,完成相关内容的阐述,时间5分钟以内。
(2)艺术素养(100分)
①音乐或舞蹈(50分):考生自选测试音乐或舞蹈两项中的一项,选择测试音乐的考生自备一首歌曲演唱,风格不限,清唱或伴奏均可,需要伴奏的考生自己准备伴奏设备(手机、乐器);选择测试舞蹈的考生自备舞蹈片段,种类不限,音乐或舞蹈测试时间均在5分钟以内。
②美术(50分):简笔画主题创作,考生现场抽取题目,在A4幅面上创作,时间15分钟以内,绘画工具由学校提供。
第十四条 总成绩组成
总成绩由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组成。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
对文化基础测试成绩及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均在合格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据文化基础测试成绩排序,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第十六条 录取结果
按照录取原则预录取并上报宁夏教育测试院进行录取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正式录取。预录取结果由考生进入学校微信公众号或学校网站自行查询。
第十七条 录取政策
按宁夏教育测试院招生政策规定,考生参加学校自主招生测试,已经被自主招生录取后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24年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24年高考。
第十八条 录取待遇
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性质、待遇完全一样。
第三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对不符合招生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毕业学校名称为“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 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学校奖学金600元/学年。
面向贫困家庭学生设有助学金:燕宝助学金2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3300元/学年。
第二十二条 学费减免及助学贷款
1.宁夏户籍考生学费减免4200元/学年。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到当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相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事宜,学校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第二十三条 本校郑重承诺:在招考录取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招生简章执行,实行阳光招生,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951-4772032。
第二十四条 为切实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学校专门成立招生监督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二十五条 本简章由学校学生处(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微信公众号:“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招生政策公布网站:http://www.nxpec.edu.cn/zsjy
咨询电话:0951-4772020 / 4772022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第二十七条 学校地址
宁夏银川市滨河新区国际科教城。乘车路线:在北京路与友爱中心路交叉口东南角“友爱公交车场”,乘坐601路公交车到“宁夏幼儿师范”站点下车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