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和要求,为确保烟台南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规范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过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烟台南山学院 学校代码:12332
学院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地址:
东海校区:山东省烟台龙口市东海旅游度假区大学路12号 邮编:265713
南山校区:山东省烟台龙口市南山工业园南山中路1号 邮编:265706
学校办学坚持公益性、坚持地方性、坚持应用型、坚持以工为主(满足实体经济需要)。学校依托大企业集团,走公益化办学道路,立足胶东,着眼山东,面向全国,以工为主,工、管、经、文、艺、医协调发展,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
学校始终坚持人才强校、质量立校、多元兴校的发展战略,先后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授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教育委员会授予“全省社会力量办学先进单位”,山东省教育厅授予“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集体”、“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人事厅、教育厅授予“山东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16年,获批山东省民办高校优质特色发展奖励扶持第一层次学校。2017年,被省政府确定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培育建设单位。2018年,被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评为“山东省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智者乐水,仁者乐山,南山学院,山海之间。学校地处气候宜人的胶东半岛新兴海滨城市烟台龙口,占地3028余亩,建筑面积77.23万平方米,现有东海和南山两处校区。南山校区紧邻国家5A级旅游风景区—南山景区,东海校区面向大海之滨万亩黑松林。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设立招生录取纪检监察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就业处作为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其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以及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或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由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招生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不做误导考生和家长的宣传和承诺;
4.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5.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6.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我校2019年单独招生计划共5400人,其中普通类计划380人,退役军人类计划20人、技术技能类计划50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专业录取人数根据实际报名及考试测试成绩进行调整,录取控制线下学生不予录取。
第六条 2019年单独招生拟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
招生专业 | 普通类 | 退役军人类(B类) | 技术技能类 | 学费(元/学年) |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 10 | 190 | 8200 | |
财务管理 | 20 | 75 | 8800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10 | 325 | 8200 | |
电子商务 | 20 | 5 | 65 | 8800 |
动漫制作技术 | 20 | 105 | 8200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10 | 120 | 9800 | |
高分子合成技术 | 20 | 8200 | ||
工程造价 | 10 | 145 | 8800 | |
工商企业管理 | 10 | 170 | 8800 |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10 | 50 | 9800 | |
会计 | 10 | 5 | 155 | 880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10 | 5 | 720 | 8200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10 | 340 | 8200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10 | 75 | 8800 |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10 | 100 | 8200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10 | 190 | 8800 | |
金融管理 | 10 | 185 | 8200 |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10 | 8200 | ||
旅游管理 | 10 | 5 | 270 | 8200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10 | 230 | 8200 | |
人力资源管理 | 20 | 30 | 8200 | |
软件技术 | 10 | 75 | 8800 | |
商务日语 | 10 | 70 | 8200 | |
商务英语 | 10 | 275 | 8800 | |
社区康复 | 20 | 30 | 8800 | |
食品生物技术 | 10 | 180 | 8200 | |
市场营销 | 20 | 190 | 8200 | |
物流管理 | 10 | 345 | 8200 |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10 | 25 | 8200 | |
艺术设计 | 10 | 195 | 9800 | |
艺术设计(校企合作:与山东新视觉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合作) | 10 | 13300 | ||
音乐表演 | 75 | |||
合计 | 380 | 20 | 5000 |
第七条 招生对象:
A 类计划主要招收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
B 类计划主要招收退役军人;
C 类计划主要招收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第八条 报考条件:
1. 具有山东省户籍或在山东务工(需提供 6 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人员;非山东省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及完整学习经历,并合格毕业。已参加2019 年我省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考试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单独招生报名及考试。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3.退役士兵考生须为2011年(含)以后入伍并自主就业的山东户籍退役士兵。已在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退役士兵,不能再参加单独招生。
4.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九条报名方式:
考生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名网址或登录烟台南山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http://zs.nanshan.edu.cn/)的链接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可填报两次志愿,第1次为首次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9日-11日(每天8:00—20:00);第2次为征集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9月12日(8:00—20:00)。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填报“1个学校+1个专业(类)”志愿;征集志愿同时填报院校、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第十条 报名考试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A类考生,需缴纳考试费120元;B类及C类考生需缴纳考试费80元(执行鲁价费函〔2016〕95号文件规定标准),该费用通过我校招生就业信息网(http://zs.nanshan.edu.cn/)缴纳。
第十一条 准考证打印
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须登录烟台南山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http://zs.nanshan.edu.cn/),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8月15日-26日。
第十二条 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为 8 月 27 日。
A 类考生考试内容为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其中,文化素质 320 分,专业技能 430 分。
B 类、C 类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学校组织面试,总分 750 分,分心理素质、身体条件、职业能力倾向、技术技能基础四部分。
考点设置:考场统一设在烟台南山学院。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
学校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线上考生,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即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
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得的技能证书和大赛获奖情况优先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各类别各专业办学实际,结合考生志愿,及时调整专业计划并报省招考院审查、批准、实施。
第十五条确定预录名单: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第十六条公示预录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考生名单。
第十七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单独招生计划是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一部分,经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待遇完全相同。
第十八条 学校执行我省退役士兵免费教育政策,退役士兵考生录取、入校后免费教育和培养相关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2号)执行。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教材费(预收)等费用。
学费标准: 8200-9800元/学年,其中艺术设计(校企合作:与山东新视觉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环艺方向)13300元/年;
住宿费:900--1300元/年。
退学学费规定: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有关退费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资助体系
优秀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校设立的其他奖学金。学生可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经济困难学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实行免、减、缓政策。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一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学校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名称:烟台南山学院;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符合毕业条件者,专科(高职)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烟台南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nanshan.edu.cn
招办网址:http://zs.nanshan.edu.cn
E-mail:zsb@nanshan.edu.cn
联系电话:0535-8609070 8609225 859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