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泰山学院艺体类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泰山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学校纪委全程监督。同时欢迎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第四条2015年我校在山东、浙江、江苏、安徽、福建、河南、湖南、内蒙古等8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艺术生。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名称:泰山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453
第七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综合类普通本科高校
第九条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办学地点:山东省泰安市迎宾大道中段
第十一条 邮编:271021。
第十二条 学校概况
泰山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自1958年开始举办高等教育,高等教育办学历史已达57年。学校所在的泰安市是中外闻名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位于名扬海内外的山水圣人旅游区的中心,京福、京沪高速公路在此交汇,104国道纵贯南北,京沪铁路和京沪高速铁路在此经过,区位与交通优势得天独厚。校园坐落在世界首例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世界地质公园——泰山南麓,毗邻省级旅游度假区——天平湖北侧,建有以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的姓名命名并设在高校的第一座图书馆——万里图书馆。校园建筑错落有致,环境幽雅,景色宜人,是读书治学的理想之地。
学校占地1445亩,建筑面积52万平方米,实验、教学、网络设施先进,基础设施齐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600万元。图书馆纸质图书165万册,电子图书27万种。设有19个教学单位;现有本科专业59个,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8526人。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1252人,教师83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644人,教授、副教授330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重点学科首席专家、省突出贡献专家、省中青年学术骨干、省教学名师及省级以上各类专业技术拔尖人才33人;从国内外重点大学和科研机构聘任院士、国家教学名师、泰山学者、博士生导师为兼职教授228人。
学校始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质量为生命线,按照“品德为本、能力为上、分流培养、个性发展”的人才培养思路,不断加大教学投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稳步提升。现有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教学改革示范点项目1个,省级重点学科(科研创新平台)5个,省级本科特色专业7个,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3个,省级精品课程39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3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学校是全省高校19所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单位之一。近年来,学生在省级以上各类竞赛中屡创佳绩,共获得国家级奖励170项、省级奖励450项;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通过率屡创新高,近几年毕业生考研录取率均超过35%。
学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教学、实验设施完善,教师队伍结构合理、师德高尚、教学水平高、科研实力强。美术学院始创于1975年,具有较长的办学历史和良好的社会影响,是山东省最早设立美术专业的高校之一。泰山美术学是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美术学专业是省级特色专业,《速写》和《大学美术鉴赏》2门课程是山东省精品课程。音乐学院具有20多年的办学历史,组建有大学生艺术团,下设合唱团、舞蹈团、管乐团、民乐团、流行乐团等,还承担着全省初中骨干音乐教师在职培训的任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依托文学与传媒学院深厚的办学积淀和雄厚的师资力量作为基础和支持平台,形成了既有丰厚的文化底蕴又有鲜活艺术特色的应用型专业教育。体育学院已有34年的办学历史,体育场馆齐全、设施先进,是国家体育总局举摔柔训练竞赛基地、体育行业特有职业培训基地、山东省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及认证单位,并有国家二级裁判员授予权,2011年起与山东体育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学校艺体专业学生技能水平高,在全国及省级各类美术、设计、音乐、舞蹈体育大赛中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先后获中国第十届艺术节“群星奖”作品一等奖,全国校园才艺总决赛钢琴、声乐等项目一等奖16项,“2014--舞动中国”排舞联赛全国总决赛4个单项一等奖等。
在历年的艺体类招生工作中,我校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招生考试过程公平、公正,专业技能考试现场公布成绩,得到考生及家长的一致好评。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校长和纪委、招生就业处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学校纪委派专人全程监督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情况,接待来信来访,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四条 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依据招生章程独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山东省艺体类本科招考说明
第十五条 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报考我校本科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山东省考生,请于2015年2月26日至3月1日(农历正月初八至正月十一)持身份证及《山东省2015年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证》原件或复印件到泰山学院招生办公室报名(也可由他人代报)。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泰山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考试证》上的规定为准。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可同时报考音乐表演专业或舞蹈学(舞蹈学方向)专业,一次性考试,专业成绩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分别统计排名。
二.考试方式:各项考试均实行单考,只允许考生自带伴奏光盘(U盘)或伴奏带。
三.专业考试所带证件: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山东省2015年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证》和《泰山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考试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参加专业考试,证件不全、不一致或不是原件者不能参加考试。
四.成绩及专业名次查询:考生(不含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结束后现场领取专业考试成绩单;全部考生专业考试结束后,可登陆泰山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专业名次。
五.合格证发放时间:专业考试全部结束后,我校将按考生所报专业、专业类别分别进行排名。专业考试合格者,将于2015年4月30日前按招生计划1:4的比例向考生发放《泰山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第十六条 省内录取原则
一.山东省内考生: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美术类、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全省专业统考并且成绩合格。
二.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器乐、流行音乐方向)、舞蹈学、舞蹈学(体育舞蹈、健美操方向)、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体育教育专业:学校从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专业名次平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学校从进档考生中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四.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校从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七条 省内招生计划及考试时间、科目
专业 | 科类 | 拟投计划 | 年学费标准(元) | 考 试 科 目 | 考试时间 |
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 | 文理兼招 | 25 | 8000 | 自选作品、专项素质、面试 | 2月28日至3月1日 |
舞蹈学(健美操方向) | 文理兼招 | 60 | 8000 | 自选作品、专项素质、面试 | 3月1日至2日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文理兼招 | 60 | 8000 | 朗诵、话题评述、面试 | 2月28日至3月2日 |
音乐学 | 文理兼招 | 70 | 8000 | 主项、副项、面试(声乐必考) | 3月7日至10日 |
音乐表演(包括声乐、器乐、流行音乐方向) | 文理兼招 | 37 | 8000 | 自选作品、面试 | 3月7日至10日 |
舞蹈学 | 文理兼招 | 22 | 8000 | 成品舞、基本功、面试 | 3月7日至10日 |
广播电视编导 | 文理兼招 | 80 | 8000 | 综合卷:文学影视艺术基础知识(笔试)、影视评论(笔试) | 3月11日上午9:00至12:00 |
美术学 | 文理兼招 | 110 | 8000 | 使用全省统考成绩 | |
视觉传达设计 | 文理兼招 | 60 | 8000 | ||
环境设计 | 文理兼招 | 55 | 8000 | ||
体育教育 | 体育理 | 100 | 4500 |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体育理 | 40 | 4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