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学院系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一、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专业名称 | 层次 | 招生计划 | 专业类别 | 招收考生科类 | 招生范围 |
音乐学 | 本科 | 80 | 师范类 | 艺术文理不限 | 山东省 |
舞蹈学 | 本科 | 30 | 师范类 | 艺术文理不限 | 山东省 |
说明:①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批复为准;②考生可报考两个专业,分别参加专业考试。
二、学制、层次、学费标准:四年制本科,学费每生每年6000元。
三、专业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考生持身份证、专业准考证到本校报名,参加专业考试。2月20日至23日报名,2月21日至25日考试(报考音乐学专业者届时须提交所考声乐工整简谱1份)。
专业考试报名、考试时间及科目
专业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报名、考试地点 |
音乐学 | 2月20-23日 | 2月21日至25日,视唱、技能(声乐、器乐、舞蹈选两项,主、副项自定,主项为器乐或舞蹈者,副项须选声乐) | 济宁学院市中区校区(济宁市市中区常青路15号) |
舞蹈学 | 2月20-23日 | 2月21日至25日,舞蹈基本功、技能技巧展示、舞蹈作品 |
四、专业考试合格证发放:根据考生成绩(不分文理),按招生计划1U4的比例,我校3月下旬分专业确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4月1日前寄发《2013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五、填报志愿:凡参加我校专业考试,且取得我校相应专业《2013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可填报我校志愿。
六、 录取: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和文化成绩按学校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招生学校投档。我校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七、其他: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在中共济宁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学校监察处监督下进行,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培训、招生的相关活动,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并处理相应责任人。招生录取监督电话:0537--3196023。
邮政编码:273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