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9年山东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学。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445。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第九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学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学。
第十条 办学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长清湖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千佛山校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山东师范大学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2019年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负责相关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相关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定的2019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结合往年的招生录取、专业培养、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编制本年度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西藏、新疆、宁夏等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地区招收本科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山东师范大学2019年山东省本科提前批艺术类招生计划
科类 | 计划数 | 招考类别 | 专业(类) | 标注 |
艺术(文) | 20 | 山东省属地方公费师范生 | 美术学 | |
艺术(文) | 22 | 山东省属地方公费师范生 | 音乐学 | |
艺术(文) | 2 | 市级委托培养师范生面向滨州市就业 | 美术学 | |
艺术(文) | 3 | 市级委托培养师范生面向滨州市就业 | 音乐学 | |
艺术(文) | 7 | 市级委托培养师范生面向泰安市就业 | 美术学 | |
艺术(文) | 5 | 市级委托培养师范生面向泰安市就业 | 音乐学 | |
艺术(理) | 20 | 艺术类 | 广播电视编导 | |
艺术(理) | 20 | 艺术类 | 戏剧影视文学 | |
艺术(理) | 30 | 艺术类 | 音乐表演(校企合作) | |
艺术(理) | 10 | 艺术类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音乐学(师范类)、 |
艺术(文) | 81 | 艺术类 | 美术学 | |
艺术(文) | 40 | 艺术类 | 设计学类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文) | 30 | 艺术类 | 广播电视编导 | |
艺术(文) | 15 | 艺术类 | 数字媒体艺术 | |
艺术(文) | 30 | 艺术类 | 戏剧影视文学 | |
艺术(文) | 18 | 艺术类 | 舞蹈学(男) | |
艺术(文) | 28 | 艺术类 | 舞蹈学(女) | |
艺术(文) | 170 | 艺术类 | 音乐表演(校企合作) | |
艺术(文) | 125 | 艺术类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音乐学(师范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