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广大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农业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简介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农业大学。
第五条 国标代码:10434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八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sda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sdau.edu.cn
联系电话:0538-8242206
传 真:0538-8247706
监督电话:0538-8242260
通讯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宗大街61号
邮 编:271018
E-mail:zsb@sdau.edu.cn
第九条 学校情况
山东农业大学坐落在雄伟壮丽的泰山脚下,前身是1906年创办于济南的山东高等农业学堂。后几经变迁,1952年经全国院系调整,成立山东农学院。1958年由济南迁至泰安,1983年更名为山东农业大学。1999年7月,原山东农业大学、山东水利专科学校合并,同时山东省林业学校并入,组建新的山东农业大学。目前,学校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农业科学为优势,生命科学为特色,融农、理、工、管、经、文、法、艺术学等于一体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是农业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林业局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是山东省首批五所应用基础型特色名校之一,是首届全国文明校园。近年来,学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一直在92%以上,考研率在30%以上,荣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学校现有在校生34637人,其中本科生30748人,博士、硕士研究生3889人。另有在职攻读硕士学位255人,继续教育类学生13779人。现有教职工2583人,教师中有教授、副教授1016人,中国科学院院士2人,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专家10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6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人,国家千人计划1人,国家青年千人计划2人,国家万人计划3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6人,国家级教学名师4人;“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泰山系列工程专家47人,其中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人才团队1个,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4人、 泰山学者特聘专家22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9人;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专家11人。
学校拥有1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89个本科专业;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农业部重点学科、1个农业部综合性重点实验室、2个农业部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2个农业部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1个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1个国家小麦改良分中心、1个农业部谷物品质检测中心、1个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1个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1个科技部、教育部新农村发展研究院、1个国家小麦育种栽培技术创新基地、1个黄淮海区域玉米技术创新中心、1个国家林业局定位观测研究站、1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实验室;21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5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省级国际合作研究中心、1个省级工程实验室、1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个省级新型智库。学校有5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5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9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全国高校实践育人暨创新创业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5145亩,建筑面积10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62亿元,图书馆藏书271万册,电子图书161万册。
学校设有农学院、植物保护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林学院、园艺科学与工程学院、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商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水利土木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国际交流学院、体育学院、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农民学院等21个学院。
改革开放以来,学校获得包括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在内的国家级科技成果奖29项,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400多项。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8项,其中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84项。建校以来,培养了以中国科学院院士李振声、印象初、朱兆良,中国工程院院士束怀瑞、山仑、于振文、李玉,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唐克丽,4位“长江学者”、5位国家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12位国家杰青等为杰出代表的各类优秀人才22万余人。
在百余年办学历程中,学校不断传承和弘扬优良文化传统和崇高精神品质,提出了“学用结合、学以实为贵,育人为本、学术至上”的办学理念,形成了“登高必自”的校训,凝练了以“树人、求真、包容、开放”为核心的大学文化,铸就了“爱国爱校、质朴厚德、求真创新、实干奋进”为核心元素的农大精神。
学校与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肯塔基大学、佐治亚大学、爱达荷大学、普渡大学、佛罗里达大学,加拿大渥太华大学,英国皇家农业大学、雷丁大学、切斯特大学,德国埃森经济管理应用技术大学,法国洛林大学,荷兰应用科技大学,西班牙阿尔梅里亚大学,比利时列日大学,希腊雅典农业大学,澳大利亚弗林德斯大学,新西兰林肯大学,多哥洛美大学,韩国国立全北大学、公州大学,日本千叶大学,台湾师范大学、台湾中国文化大学、中兴大学、义守大学、铭传大学、嘉南药理大学等国(境)外院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协议签署备案累计达64所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指导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学校成立艺术类专业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艺术类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考试安排
第十二条 学校艺术类招生计划全部面向山东省内考生,安排在艺术本科批A段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编制2019年度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专业名称 | 科类 | 招生计划 | 学制 | 预收学费 |
录音艺术 | 艺术(文) | 25 | 四年 | 8800 |
音乐学(声乐方向) | 艺术(文) | 25 | 四年 | 8800 |
音乐学器(乐方向) | 艺术(文) | 35 | 四年 | 8800 |
录音艺术 | 艺术(理) | 5 | 四年 | 8800 |
设计学类 | 艺术(文) | 90 | 四年 | 8800 |
设计学类 | 艺术(理) | 60 | 四年 | 8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