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教育部共建的综合性大学、山东省重点建设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始建于1948年,建校68年来,学校铭记“弘毅、博学、求真、至善”的校训,传承“勤奋、严谨、团结、创新”的校风,发扬“艰苦奋斗、凝聚向上、与时俱进、追求卓越”的精神,为国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近22万名校友遍布海内外。学校现设24个学院,拥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3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5个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类别,92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10个门类。
济南大学2018年招收艺术类专业的学院有音乐学院和美术学院。
济南大学音乐学院成立于2011年,学院秉承“音和乐谐、德艺双馨”的院训和“勤学乐教、敢于担当”的院风,以“高起点、高水平、跨越式”为目标,以打造齐鲁音乐文化为特色,以“服务社会、服务师生”为己任,树立“教学质量为中心、科研提升为驱动、艺术实践为载体”的办学思路,努力培养“专业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的应用型专门人才。音乐学院借助“泰山学者”、“金钟奖”、“文华奖”、“泰山文艺奖”获得者为带头人的高水平师资队伍,通过规范有序的管理模式,确定了特色鲜明的办学方向。学院现有专职教师40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0人,具有博士学位8人,在读博士2人,具有硕士学位25人,外聘专家30余人,形成了职称、年龄、学缘、学历、学科方向结构合理的教学、科研团队。学院下设理论系、声乐系、器乐系、舞蹈系、音乐教育系、现代音乐系和基础教学部。所有专业均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音乐学院现拥有艺术学一级学科专业硕士授予权、音乐评论――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硕士授予权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授予权,拥有硕士研究生免试入学推荐权。学院设有音乐研究发展中心、数字音乐制作中心、艺术教育实训中心,拥有专业多媒体教室、电钢琴教室、多功能排练厅、琴房、录音棚、数字音乐教室等各类先进的教学设施、设备。学院推行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方式,通过舞台实践、创作实践、社会实践等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引入“艺术实践学分制”和“以演代考制”,实行“课堂学习、课外训练、兴趣小组”三位一体的教学模式。学院为拓展学生的就业渠道,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各专业在教授理论和表演类课程的基础上,按照师范类专业招生,滚动开设教师培训的相关课程。学院于2011年成立“山东泉城民族交响乐团”和“山东泉城合唱团”,积极参与山东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深入济南和山东各地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活动,先后走进国家大剧院、山东省会大剧院演出,并多次参加“高雅艺术进校园”和省内重大文艺汇演,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2014年和2017年,学院先后承办山东省第四届、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2015年和2017年,山东泉城合唱团参加省委宣传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文化厅、省文联、省音乐家协会等单位承办的“和平颂中国梦”、“党旗颂中国梦”大型演出;舞蹈学专业学生登上2014年北京电视台春晚舞台,参加南方歌舞演艺集团音乐剧《冼星海》首演与欧洲巡演,2015年至2017年连续三年参加中宣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主办,中央电视台承办的“五月的鲜花”全国大学生文艺汇演,精心编创的节目《丝路新语》紧紧切合“一带一路”战略思想,《舒心的日子好好过》、《鼓舞青春》充分展示了齐鲁音乐舞蹈文化特色。舞蹈系学生将在2018年登上中央电视台春晚舞台和北京电视台春晚舞台。
济南大学美术学院现有本科招生专业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交叉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学科领域2个,同时拥有研究生免试入学推荐权。学院现有教职工63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21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8人,在读博士4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44人,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合理。美术学院在多年的办学实践中,努力探索艺术类专业教学的规律与方法,积极倡导教学改革与创新,转变人才观念,更新教育理念,培养了一大批基础扎实、专业过硬的复合型艺术应用人才。学院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使学生在实践中掌握艺术构思和艺术创作的方法与技巧,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运用创新思维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近年来学生的美术及设计作品获得省级等级及以上奖励400余项,其中在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白金创意平面设计大赛、“设计之星”全国大学生平面设计大赛、“金鼎杯”全国书法美术作品大赛、山东省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和服装设计大赛等活动中屡获佳绩,获得金奖百余项。学院培养的学生体现出的“基础扎实、工作踏实、作风朴实、实践能力强”的特质和本色,得到了社会和企业用人单位的广泛认可和欢迎。学院始终坚持开放办学,注重加强交流合作,积极与国内外高校及科研学术机构开展广泛的学术与办学合作交流,选派师生赴台、港及国内高校交流学习。学院聘有兼职和客座教授20余人,积极引进校外专家学者办讲座、进课堂,为学院教学和科研水平的提高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和强有力的促进作用。学院将继续秉承优良传统,聚焦时代潮流,不忘艺术初心,牢记育人根本,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和整体实力,努力建设高水平的美术学院。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院 | 专业 | 专业方向 | 科类 | 招生计划 | 专业考试要求 |
音乐学院 | 音乐学(师范类) | 音乐理论方向、音乐教育方向、乐器修缮方向(钢琴调律)、声乐表演方向、流行音乐演唱方向、中国乐器表演方向(主项乐器种类仅限二胡、大提琴、低音提琴、扬琴、柳琴、中阮、琵琶、唢呐、竹笛、笙、打击乐) | 艺术文 | 山东:130; | 山东省内须参加校考专业测试; 其他省份使用所在省份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
流行音乐演奏方向(乐器种类仅限电吉他、电贝司、流行钢琴、双排键、合成器、架子鼓) | 艺术文 | 山东:15; | |||
舞蹈学(师范类) | 艺术文 | 山东:35; | |||
美术学院 | 美术学(师范类) | 艺术文 | 山东:25; | 使用所在省份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 |
艺术理 | 山东:10; | ||||
设计学类 |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 艺术文 | 山东:50; | ||
艺术理 | 山东:35; | ||||
摄影 | 艺术文 | 山东:17; | |||
艺术理 | 山东: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