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全日制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校代码:13386。
第四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分两个校区,石大校区(主校区)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北二路271号,师专校区位于山东省东营市济南路1号。
第五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独立学院。
第六条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是由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国家特大型企业胜利石油管理局在优化整合有着25年办学历史的原胜利油田师范专科学校优良办学资源基础上,按新机制、新模式合作举办的规范化独立学院。
学校设有油气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机械与控制工程学院、文法与经济管理学院、教育与艺术学院、基础科学学院、护理学院。开设石油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自动化、软件工程、护理学、法学、学前教育等29个本科专业及油气开采技术、应用化工技术、药学等15个专科专业。专业涵盖理、工、文、法、教育、管理、艺术、医学等8大学科门类,形成理工科为主、石油石化专业特色鲜明、文理兼备的专业结构体系。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审计处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依据山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和山东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编制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艺术类招生简章、学校招生信息网站、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公布。2020年学校拟面向山东、河北招收艺术类本科生50人。详见下表: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学历 | 招生人数 | 招生范围 |
音乐学 | 艺术(不分文理) | 四年本科 | 30 | 山东 |
音乐学 | 艺术(不分文理) | 四年本科 | 20 | 河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