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山东科技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山东科技大学。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424。
第七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科技大学。
第九条 学校在青岛、泰安、济南三地办学,主校区在青岛。
第十条 就读地点: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在青岛校区就读。
第十一条 学校简介:
学校源起于1951年,是一所工科优势突出,行业特色鲜明,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法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山东省重点建设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艺术类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艺术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四条 学校纪委负责对艺术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考试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
艺术类各专业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音乐学,各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山东科技大学2020年省外艺术类本科专业本科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科类 | 河北 | 山西 | 江苏 | 安徽 | 河南 | 陕西 | 陕西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文 | 3 | 3 | 3 | 3 | |||
环境设计 | 艺文 | 3 | 3 | 3 | 3 | |||
产品设计 | 艺文 | 3 | 3 | 3 | 3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