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2019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烟台大学文经学院 学院代码:13359
第五条 学院位置及环境:学院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00号(烟台大学南校区东邻),北临黄海,西依青山,风景秀丽。邮编 264005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 独立学院
第七条 创办时间及基本情况: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是2003年由烟台大学申办,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首批独立学院。2005年1月,通过教育部独立学院办学条件和教学工作专项检查;2006年4月,在教育部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1号令)落实情况的检查中,得到专家的一致好评;2012年顺利通过山东省教育厅独立学院综合检查和专项调研。目前在校生13300余人。
第八条 招生专业设置、办学条件:学院目前设有汉语言文学、法学、新闻学、朝鲜语、日语、英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投资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2019年新批专业)、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自动化、物联网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汽车服务工程、建筑学、工程管理、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等32个本科专业;还设有文秘、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休闲服务与管理、会计、财务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建设工程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食品营养与检测12个专科专业。
学院现有土地630亩,具有独立的、设施齐全的办学条件和完善的学生综合服务设施,已建成教学楼、图书馆、文体中心、宿舍楼、餐厅等设施;拥有多媒体教室、大型计算机网络教室、语音室、各类实验室等现代化的教学基础设施;建有中型体育场和网球场、排球场、篮球场等各种体育设施。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十二条 2019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学院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招生简章、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及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 招生工作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外语类、中外合作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所有专业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招生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1.录取批次: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学院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2.录取原则: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其相关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收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院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3.进档考生排序方法: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录取专业确定办法:对于达到录取资格的进档考生,在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照“专业清”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对不符合国家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资格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学院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科目与所报考专业有关联或相近成绩高的考生。
5.我院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外省份,根据模拟投档的情况和各省录取文件,投档比例设置为1:1,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调剂,符合招生政策规定,不予退档。山东省的投档比例按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6.美术类专业录取要求: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办法,按综合分投档录取,按照综合分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折算办法为:美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2019年美术类本科招生计划
专业 | 科类 | 合计 | 山东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文) | 90 | 90 |
艺术(理) | 10 | 10 | |
环境设计 | 艺术(文) | 50 | 50 |
艺术(理) | 10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