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使用山东省美术统考成绩,山东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我校投档名单后,按考生美术统考成绩“分数优先”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出现美术统考成绩同分考生,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者);当考生美术成绩无法满足本人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调剂,学校将其随机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中;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色盲、色弱者一律不予录取。中外合作办学类艺术专业按照上述录取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