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投档考生中,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绘画、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表演六个专业根据考生在专业考试中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按专业成绩(山东省、安徽省美术类考生按照省统考专业成绩、山东省音乐类考生按照校考专业成绩、其余省市美术类考生按照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取文化成绩较高者;外省市美术类专业录取过程中,经当地招生考试主管机关同意,各专业首次投档后,若部分专业线上报考合格生源不足,将从其他专业一志愿报考的合格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排名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除外),且被调剂考生的专业成绩不得低于应调剂专业已录取最后一名考生的专业成绩,调剂后仍然有剩余计划的,参加征集志愿(后续志愿)录取。
2014-2016年青岛理工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天津市
专业 | 科类 | 学制 | 2016年 | 2015年 | 2014年 |
环境设计 | 艺术 | 四年 | 319 | ― | ―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 | 四年 | 333 | 35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