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轻工业学院2010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展示设计)、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和摄影本科专业方向以及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科专业,学校承认并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在进档考生中,分专业按照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有专业课同分考生则再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工业设计和服装设计与工程本科专业,学校承认并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在进档考生中,分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有文化课同分考生则再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和艺术设计(形象设计与策划)专业方向只招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在进档考生中,分专业方向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有专业课同分考生则再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山东轻工业学院2010年山东省内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录取批次 | 录取类别 | 2010年最 | 2009年最低录取分 | 2008年最低录取分 |
本科一批 | 艺术本科(艺术文-美术类) | 300 | 317 | 295 |
本科一批 | 艺术本科(艺术文-表演类) | 301 | 310 | 295 |
本科一批 | 艺术本科(艺术理-美术类) | 300 | 294 | 311 |
专科一批 | 艺术专科(中英合作-艺术文) | 217 | 275 | 272 |
专科一批 | 艺术专科(中英合作-艺术理) | 226 | 286 | 3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