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2016年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产品设计本科专业录取时,要求考生专业成绩达到山东省美术类统考210分(包含210分),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山东美术统考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相加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摄影、艺术设计学本科专业录取时,要求考生专业成绩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本科合格线以上,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山东美术统考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相加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中外合作)、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专科专业与山东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专业相对应,录取时依据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关联投档的办法,按山东省美术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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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艺术学院2016年山东省招生简章
山东艺术学院2016年省外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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