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在河南省音乐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0日圆满结束,本批次计划招生3人,投档4人,投档成绩(音乐专业成绩)最高147分,最低128分。阅档后择优录取3人,投档成绩最低135分。
音乐学、舞蹈学本科专业由我校自主实施专业考试,根据获得我校颁发《艺术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志愿,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U1.5的比例投档,学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