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工业大学2019年山东省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录取原则
(1)按照《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专业,学校承认并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在进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确定录取专业,如综合分相同则再按专业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3)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使用音乐类联考(济南大学平台)专业成绩投档,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择优录取。
(4)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该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