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我校择优确定了音乐类专业合格考生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一周。
温馨提示:
1. 我校2016年音乐类专各专业合格考生人数均不超过其招生计划的4倍;
2. 我校2016年音乐类专业排名为按分专业方向分省份排序(其中在山东省分专业分文理排序);
3. 我校2016年音乐类录取将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方向在各省份招生计划原则上按合格考生4:1比例确定(不足4人至多安排一个招生计划),具体以各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4. 我校2016年不再发放艺术类专业合格证。
公示期间咨询、举报电话如下:
(1) 0531-88364787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 0531-88364345 山东大学纪检监察处
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附件一:艺术类合格名单公示 -西洋器乐方向
附件二:艺术类合格名单公示 -民族器乐方向
附件三:艺术类合格名单公示 -键盘方向
附件四:艺术类合格名单公示 -声乐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