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简介: 艺术与设计学院是学校下设的二级学院之一。2023年调整为艺术与设计学院,设有环境设计系、视觉传达设计系、数字传媒系、工艺美术系、艺术创新实验实训中心。学院致力于打造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社会责任感,具备高尚道德品质和深厚文化艺术素养的高素质应用型专业人才。学院被获批山东省高校“智能互联网+设计工程研究中心”和文化创意产业学院。
学院发展目标:1.目标定位:艺术与设计学院以立德树人为培养宗旨,将设计学专业打造成为国内民办一流本科专业,推动设计学学科稳步健康发展。2.学院特色定位:学科建设以“设计+数字科技”创新发展为目标定位,以文理交叉的产教融合“新文科”为特色导向。3.人才培养定位:突出专业特色,培养职业素养高,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人才。4.学科专业定位:以设计学为基础,环境设计为重点,组成数字艺术设计专业群;以“设计+X”应用型特色专业培养模式,推动交叉融合发展,形成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体系。
学院发展历程:2006年成立艺术学院,2014年与外国语学院等合并成立人文学院,2023年与外国语学院等拆分成立艺术与设计学院。
专业设置及录取原则:本科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工艺美术 专科专业: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动漫制作技术主要招生省份:山东、江苏、辽宁、河南、河北、黑龙江、安徽、山西、甘肃等(以当年计划投放为准)。
录取原则: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2.各批次录取原则: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对选考科目的规定按照当地省份有关规定和我校设定的科目类别执行,选考科目与报考专业要求相匹配。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学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按其规定执行;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理工类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3.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1)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须取得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取得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或专科合格证;(3)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①艺术类本科:对按考生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综合成绩确定录取专业;对按专业或者文化成绩投档的省份,以专业成绩为依据进行专业分配;河南省按专业成绩投档,以专业成绩为依据进行专业分配。②艺术类专科:对按考生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综合成绩确定录取专业;对按专业或者文化成绩投档的省份,以专业成绩为依据进行专业分配。
(4)专升本录取:严格按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免试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及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师资力量:艺术与设计学院教职工总数140人,其中高级职称40余人。聘请清华大学美术学院长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朝阳教授;西北民族大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获得者、863项目首席科学家于洪志教授等10余位知名专家教授为我院客座教授。
教学科研成果: 艺术与设计学院在教科研方面近两年共获得省部级项目2项、教育厅项目2项、厅局级项目19项,横向课题4项。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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