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级山警萌新们,欢迎你们在金秋九月加入山警大家庭。入学在即,为保证你们顺利入学,安心在校学习、生活,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伙食补贴、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学生大病救助、寒假送温暖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体系,对每一位有需求的山警学子给予资助,帮助其免除后顾之忧,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山警的学生资助政策吧!
入学前
家庭存在经济困难的学生,暑假期间准备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相关材料、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资助项目。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准备
新生在暑假期间据实填写随通知书寄发的《山东省高等教育资助申请表》,并整理如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特困供养、城乡低保、孤儿、烈士子女等可以证明家庭困难情况的相关材料,入学后一并交学员大队长,作为学校进行困难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额度:
每年最高可贷12000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8月1日至9月12日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剩余学习年限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入学时
绿色通道
资助标准:
暂缓交纳学费。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绿色通道”是指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暂缓缴纳全部或者部分学杂费,先办理入学手续。新生在报到现场,凭《山东警察学院新生录取通知书》、《山东省高等教育资助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向资助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填写《山东警察学院“绿色通道”入学新生情况登记表》,并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缓交全部或部分学费,直接办理入学手续。
另外,申请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新生们,请不要忘记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受理证明》。
入学后
国家资助
1、国家奖学金
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对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放宽30%(含30%)。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2、省政府奖学金
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6000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5%(含15%)的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可以申请省政府奖学金。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放宽30%(含30%)。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3、国家励志奖学金
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5000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与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不可兼得)学习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有一项位于前30%(含30%),另一项位于前50%(含50%);对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50%的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可以申请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4、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资助金额:
每生每年5000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学习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有一项位于前30%(含30%),另一项位于前50%(含50%);对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50%的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可以申请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5、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2000-4500元不等,可分为一至三档。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省级政府共同出资设立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开支,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6、高校特殊困难学生免学费
资助标准:
学费标准不超过每生每年8000元的,据实免除;学费标准超过8000元的,按8000元标准予以免除。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在普通高校就读的山东籍全日制本专科生中的脱贫享受政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家庭学生。
7、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资助标准:
学费一次性补偿或贷款代偿或学费减免。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校内资助
1、勤工助学
资助方式:
学生在学校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资助对象:
经学校资格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校内奖学金及困难补助等资助
学校运用专项资助资金,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开展校内奖学金,设立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学生大病救助、寒假送温暖等资助项目,实施校内资助。
校内奖学金
我校奖学金以学员中队为单位进行评定,每学年评定一次,一等奖学金1200元,二等奖学金800元,三等奖学金600元。
伙食补贴
资助标准:
按照困难档次的不同,我校给予不同的伙食补贴。
资助对象:
经过当年度资格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费减免
资助标准:
学费减免5000元。
资助对象:
符合烈士或优抚家庭子女、无资助上学的孤儿、低保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发生重大变故者、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低收入人口学生条件之一的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
特殊困难补助
资助标准:
1000-3000元不等。
资助对象:
特殊困难补助是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落实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各项国家资助政策后仍需经济资助的在校学生。主要包括:家庭临时出现重大变故,遭遇重大自然灾害、父母突然亡故或患重大疾病、本人患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意外伤害、遇到其他突发性特殊经济困难等需要经济救助的情况。
大病学生救助
资助依据:
学生参加本年度济南市大学生医保,报销完所有费用且自费超过1.4万以上。
资助金额:
救助具体数额视学生病症和治疗药费情况确定。
资助对象:
患有重大疾病,需长期治疗且医疗费用巨大的学生。大病救助学生不必为本年度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寒假送温暖
资助标准:
1000-3000元不等。
资助对象:
寒假期间学校以脱贫享受政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儿、事实无人供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等作为我校重点资助,帮扶对象,为其及其家庭送去温暖和爱心,帮助他们温暖安全过冬。
资助方式:
实地家访或发放春节慰问金。
毕业后
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
资助标准:
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由财政给予补偿。
资助对象:
为引导鼓励我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对以下两类毕业生,其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由财政给予补偿:一是2009年(含)以后毕业,自愿到我省财政困难县艰苦行业工作,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含)以上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二是2014年(含)以后毕业,自愿到我省县级特殊教育学校任教,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含)以上的高校应、往届毕业生。
秋日长空澈,与君相见时。带好行囊,欢迎你们,年轻的山警人,让我们一起在暖阳下无忧追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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