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每年的招生工作都受到广大考生和家长的高度关注。近日,很多考生和家长都在关注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最新发布情况,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学校的招生政策和程序,特别是关于高考招生的相关规定,本文将详细介绍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的查询方式,同时提供2023年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招生章程资料,供参考。
对于2024年准备参加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招生考试的考生,获取最新的招生章程是首要步骤。根据历年情况来看,《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均在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官方招生信息网发布,各位考生可进入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ys.sdufe.edu.cn/)进行实时信息查询。
各位高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查询:
1、访问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官方招生信息网站:[http://zs.ys.sdufe.edu.cn/]
2、在首页导航栏找到“招生章程”或“招生信息”专区。
3、选择“2024年招生章程”,即可查看详细信息。
重要提示
1、在进行章程查询时,请确保您访问的是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的官方网站,以获取最准确、最权威的信息。
2、每年的招生章程可能会有所调整,请仔细阅读最新章程中的每一项要求和说明。
3、如有疑问,可直接联系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咨询,以获得个性化的解答和指导。
了解历年的招生政策和章程对考生了解学校招生趋势、做好备考规划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本文整理了《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具体内容,以下为官网缓存图及官方发布详细信息: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2023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要求,结合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 学校代码:13383
第五条 办学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山财大街5号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独立学院(民办)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批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信息网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当地生源情况,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对各投档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生源范围内按要求进行征集。
第十一条 学校认可符合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和降分进档项目,不设院校级差和专业级差。
第十二条 普通类实行“专业(类)+高校”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在满足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直接录取到相应专业(类)。
第十三条普通类实行“院校专业组+专业(类)”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在满足院校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在校专业组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依据投档成绩(位次)从高到低录取到相应专业(类)。考生所报专业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在院校专业组内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类);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做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学校公共外语课只设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录取的非英语语种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须改学英语。
第十五条各专业不限定男、女生招生比例。
第十六条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七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审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主要进行文化课、体检和身份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具有学籍的普通本、专科学生在学制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相应学分,考试合格,颁发相应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颁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学校同时会通过招生简章、招生信息网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二十四条 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山财大街5号
邮政编码:271199
招生咨询电话:0531-75805668
学校网址:http://ys.sdufe.edu.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ys.sdufe.edu.cn
邮 箱:scdyszs@163.com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查询入口(含2023历年)”相关信息内容,祝愿所有高考生都能够顺利通过招生考试,成为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