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 校 简 介
齐鲁师范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院校。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48年的华东大学教育学院;1949年由山东益都(青州市)迁址至山东济南;1960年更名为山东教育学院;2010年改制更名为齐鲁师范学院。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21年获批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高校,是教育部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高校。
建校75年来,学校秉承“博学明道,崇德象贤”的校训,坚持“师范性、地方性、应用型”办学定位和“转型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开放发展”理念,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名校、文化铸校、服务兴校”发展战略和“一四四五一”发展方略,锚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报条件建设这个总体目标,深入推进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大力推动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为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培育了一大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校现有历下和章丘两个校区,占地面积84.98万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31.8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2.48亿元,馆藏纸质图书近161万余册,设有20个教学单位,全日制在校生18000余人;教师880余人,其中拥有博士学位教师260余人,教授、副教授350余人。
学校全面强化专业建设,着力打造以新师范教育为主体、新工科新文科为两翼的“一体两翼”专业结构布局,设有50个普通本科专业,涵盖教育学、文学、理学等10个学科门类,18个师范类专业,14个“四新”专业,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应用型人才培养资助专业,2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建设专业群。12个专业通过教育部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在省内高校居于前列。山东省师范生从业技能大赛总成绩连续4年排名全省前列。
学校立德树人机制不断完善,全面深化由“知识范式”向“能力范式”转换的教育教学改革,健全完善“三二一”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有序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强力抓好师范专业二级认证,积极推动武术进校园,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深入开展学风建设行动,构建起基于OBE理念的“三全育人”工作体系,加强“第二课堂”课程化体系建设,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育人价值。
学校重视内涵建设。拥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山东省教学名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等省级以上人才称号专家10余人。获批(评)省级高校青年创新发展计划团队、优势学科人才团队、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干事创业好团队等省级以上团队12个。近年来,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37项,出版学术著作160部,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94篇,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35项。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27项、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奖41项,获批省级教改项目38项。学校建有地厅级以上科研创新平台21个,其中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为国家级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玫瑰育种技术与种质创新工程研究中心获批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山东省作物营养强化分子育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成功构建世界领先的玉米EMS诱变突变体库。
学校发挥基础教育优势,着力打造职前培养、职后培训一体化发展的教师教育特色。是教育部“双名计划”中小学名校长领航工程培养基地、“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精品项目基地,是齐鲁名师名校长、山东省中小学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的全省唯一承办单位。山东省中小学师训干训中心、山东省教育史志办公室、山东省中小学基础课程研究中心等机构设在学校。近年来累计培养名师、名校长1300余人,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长900余万人次。教育志愿服务团队获得教育部“第二届全国最美教师志愿者团队”、山东省“齐鲁最美教师特别贡献奖”,教育志愿服务项目获得山东省“五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银奖。
学校强化国际化开放办学理念,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乌克兰、韩国、厄瓜多尔、白俄罗斯等国家和台湾地区的39所高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为师生开展学术交流、学习深造、文化交流互鉴搭建广阔平台,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拓展深化。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
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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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联系方式
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院网址:http://mkszyn.qlnu.edu.cn
公众号:齐鲁师范学院马院星火
联系电话:0531-66778070
教师教育学院
学院网址:http://jsjyxyn.qlnu.edu.cn
公众号:齐鲁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联系电话:0531-66778177
学前教育学院
学院网址:http://xqjy.qlnu.edu.cn
公众号:齐鲁师范学院学前教育学院
联系电话:0531-66778561
文学与历史文化学院
学院网址:http://lsyshn.qlnu.edu.cn
公众号:齐鲁师范学院文学与历史文化学院
联系电话:0531-66778060
外国语学院
学院网址http://wgy.qlnu.edu.cn
公众号:齐鲁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
联系电话:0531-66778183
地理与旅游学院
学院网址:http://dlly.qlnu.edu.cn
公众号;齐鲁师范学院地理与旅游学院
联系电话:0531-66778365
经济与管理学院
学院网址:http://jjgl.qlnu.edu.cn
公众号:齐鲁师范学院经管学院
联系电话:0531-66778138
数学学院
学院网址:http://shuxue.qlnu.edu.cn
公众号:师院数学
联系电话:0531-66778079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学院网址:http://nwuli.qlnu.edu.cn
公众号:物电微生活
联系电话:13181215426
化学与化工学院
学院网址:http://hxhgn.qlnu.edu.cn
公众号:齐鲁师范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
联系电话:0531-66778065
生命科学学院
学院网址:http://smkx.qlnu.edu.cn
公众号:齐鲁师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联系电话:0531-66778037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院网址:http://isen.qlnu.edu.cn
公众号:齐鲁师范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联系电话:0531-66778133
音乐学院
学院网址:http://yyxyn.qlnu.edu.cn
公众号:齐鲁师范学院音乐学院
联系电话:0531-66778275
体育学院
学院网址:http://tyxyn.qlnu.edu.cn
公众号:齐鲁师范学院体育学院
联系电话:0531-66778116
美术学院
学院网址:http://meishun.qlnu.edu.cn
公众号:齐鲁师范学院美术学院
联系电话:0531-86401387
有关问题说明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考位次、艺体类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体检情况,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
(一)院校志愿:
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且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后续志愿考生。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且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二)专业志愿:
1.普通类:
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录取规则按照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规定的选考科目。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依次对比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实行“院校+专业组”进行投档的省份,进档考生在其所选专业组内,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学校作退档处理。
山东省公费师范生录取原则:进档考生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及定向就业市。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对比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山东省普通类常规批录取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2.艺术类
(1)美术类专业
山东省:使用山东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其他省份:使用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
(2)书法类专业
山东省:使用山东省书法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音乐类专业
山东省本专科:使用山东省音乐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投档综合分(含位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舞蹈类专业
使用山东省舞蹈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投档综合分(含位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体育类
体育类本专科专业:使用山东省体育专业考试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我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学校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语言课程)。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其他要求:无男女比例限制,无单科成绩限制,无口语加试要求,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
毕业生就业: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及教育部的决策部署,始终将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学校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践行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育人理念,持续开展精准化的就业指导服务,助力学生成长为各行各业的骨干人才。2021年被山东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就业创业先进集体。工作经验做法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就业创业典型案例。我校重视毕业生实践能力培养和创新创业教育,加强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的终身教育体系。近年来,毕业生满意度和用人单位满意度均在95%以上。毕业生培养质量受到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奖励、资助政策:学校出台了《齐鲁师范学院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齐鲁师范学院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齐鲁师范学院校级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齐鲁师范学院特殊困难补助管理实施办法》《齐鲁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齐鲁师范学院学费减免管理暂行办法》《齐鲁师范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等资助政策,建立了融多种形式于一体的学生资助育人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每年新生报到入学时,设立“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收费标准: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新生复查:新生报到后,若入学资格初步审核合格,予以注册学籍。按照国家规定,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取得正式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若复查中发现存在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齐鲁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公费师范生有关说明:我校公费师范生招生专业为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层次为本科。
报考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山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公费师范生招生:
①热爱所报考专业及将来从事职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②通过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夏季高考成绩不低于我省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
③自愿承诺签订并履行公费师范生协议,保证毕业后在定向就业单位工作不少于6年。
④身体健康,报考公费师范生要具备认定教师资格的身体条件等。
优惠政策:公费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按每生每年10000元的标准拨付高校。其中生活补助经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学校按每人每月(共10个月,寒暑假除外)400元标准足额发放。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逐步提高经费拨付标准和生活补助标准。公费生应按协议就业,由相关部门根据协议规定落实工作岗位,有编有岗,违约者需承担相应责任。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济南市章丘区文博路2号齐鲁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250200
联系电话:0531-66778290,66778289,66778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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