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专科招生章程最新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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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整理了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专科招生章程最新发布情况相关内容,包含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发布时间,查询入口及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23历年高考报考条件,录取规则等招生报考信息,供2024届高考生查阅参考。

高校招生章程是高校每年在进行招生工作时发布的招生规范文件,是考生在报考院校时的重要参考依据,此文件详细说明了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标准、专业设置以及学费等核心信息。对于想要报考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的学生及其家长而言,详细查阅这份招生章程极为重要,它能够提供全面和精确的信息帮助理解该校的招生方针和具体要求。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专科招生章程最新

最新!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专科招生章程发布时间及查询入口:

1、发布时间:

根据历年高校招生章程发布时间来看,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预计在4月底-5月初发布。

2、查询入口:

根据历年情况来看,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均在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官方招生信息网发布,各位考生可进入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edu.网址未加载/zsjy/)进行实时信息查询。

各位高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查询:

1、访问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官方招生信息网站:[http://edu.网址未加载/zsjy/]

2、在首页导航栏找到“招生章程”或“招生简章”专区。

3、选择“2024年招生章程”,即可查看详细信息。

汇总!2024年全国各院校高考招生章程专栏

汇总!2024年全国各院校高考招生章程专栏

为了方便各位考生及家长查询对比多所院校招生章程内容,本站特整理汇总了“2024年全国各院校高考招生章程专题”,届时本专题将对接各院校招生信息网实时发布最新招生章程信息。

参考!2023年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了解历年的招生政策和章程对考生了解学校招生趋势、做好备考规划具有重要意义。各位2024高考生可以先行查阅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作为参考。以下为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详细内容: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23年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建立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

第三条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委、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要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2844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高新区东天门大街999号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办学类型:民办高等职业学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法人代表、董事长王力一同志任组长,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条学院纪委对招生及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招生计划以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

(一)专业安排采取“专业志愿清”原则。专业计划内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直至录满;若计划剩余,则再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二)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志愿优先,成绩择优”原则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三)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

(四)考生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五)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院作退档处理。

注:山东省内口腔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按专业计划进行录取。对于第一志愿报考的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当投档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划定专业录取分数线。达到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将录取到所报专业;达不到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将录取到其他所报专业志愿,如果没有填报其他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新生入学后,其他专业考生原则不允许转入口腔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

(六)学院在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等考试招生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工作按照有关省市文件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学院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学院将根据考生志愿和投档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录取结束,根据有关规定在学院网站公布有关录取信息,考生可在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四条各专业录取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录取到学院的外省籍考生户口迁移问题遵循自愿原则。

第六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学院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七条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及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由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其他

第十九条学院以往有关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同时废止;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社会上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学院名义实施招生活动,对以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均属非法,学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第二十二条联系方式:

泰安高新区东天门大街999号(泰安校区)

学院网址:www.网址未加载

咨询电话:0538-8396666

传 真:0538-2090507

注意:由于信息时效性,如有变动,请以官网最新内容为准。

以上就是“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专科招生章程最新”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同时预祝各位考生考上理想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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