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查询入口(含2023历年)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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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很多考生和家长都在关注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最新发布情况,为了方便各位高考生及时获取最新消息,本文整理了《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查询入口及2023年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资料汇总,供参考。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每年的招生工作都受到广大考生和家长的高度关注。近日,很多考生和家长都在关注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最新发布情况,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学校的招生政策和程序,特别是关于高考招生的相关规定,本文将详细介绍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的查询方式,同时提供2023年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资料,供参考。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查询入口:

对于2024年准备参加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获取最新的招生章程是首要步骤。根据历年情况来看,《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均在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方招生信息网发布,各位考生可进入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zbnc.edu.cn)进行实时信息查询。

各位高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查询:

1、访问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方招生信息网站:[http://www.zbnc.edu.cn]

2、在首页导航栏找到“招生章程”或“招生信息”专区。

3、选择“2024年招生章程”,即可查看详细信息。

重要提示

1、在进行章程查询时,请确保您访问的是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官方网站,以获取最准确、最权威的信息。

2、每年的招生章程可能会有所调整,请仔细阅读最新章程中的每一项要求和说明。

3、如有疑问,可直接联系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咨询,以获得个性化的解答和指导。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历年招生章程资料汇总:

了解历年的招生政策和章程对考生了解学校招生趋势、做好备考规划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本文整理了《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具体内容,以下为官网缓存图及官方发布详细信息: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监督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377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唐骏欧铃路99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学校开展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组织、领导和协调招生工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专科和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和专业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考生如有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可参看《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无口试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按进档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考生进档后,根据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七条 专业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第十八条 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录取:

春季高考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春季高考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

艺术类统考专业按大类使用综合分数(与本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投档,按进档考生志愿,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

体育类专业从进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照专业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区、市)规定的官方网站、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六条 新生持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具体方式和要求参见学校当年的新生入学须知),经学校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一周内不报到或者请假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十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三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33-3820000 3821888

传真:0533-3820000

学校网址:www.zbnc.edu.cn

E —mail:zbszzsb@sina.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唐骏欧铃路99号

邮编:255130

以上就是“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查询入口(含2023历年)”相关信息内容,祝愿所有高考生都能够顺利通过招生考试,成为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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