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美术学院2018年本科专业录取办法
1.凡报考我院的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美术类统考本科合格线;
2.绘画(国画、油画、版画)、雕塑、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投档到我校的考生:
(1) 校考成绩合格;
(2) 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市的艺术类本科录取资格线;
(3) 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65 分(满分 150 分);
(4) 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时如排序录取成绩相同, 我校在录取时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语文成绩;语文成绩相同,再看数学成绩)。
3.美术学(美术史论)专业投档到我校的考生:
(1) 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市的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资格线(自主招生控制线)的 90%;
(2) 外语成绩不低于 90 分(满分 150 分);
(3) 语文成绩不低于 90 分(满分 150 分);
(4) 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对部分严格区分文、理科计划投档录取的省份,则按文理科分别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时如排序录取成绩相同,我校在录取时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语文成绩;语文成绩相同,再看数学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