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戏剧影视)
一、考试科目:(专业总成绩:100分)
(一)初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
1.台词:自备故事、散文、寓言等材料一段。
2.形体或声乐二选一:形体可自备舞蹈、体操、武术或形体展示(无伴奏);声乐可自备歌曲演唱一段(歌曲选择不限,民歌、美声、通俗、音乐剧或歌剧片段均可,准备能够充分展现个人嗓音条件的曲目,无伴奏)。
(二)复试:(100分,复试成绩不计入最终专业成绩)
1.表演(40%):命题表演。
2.语言(30%):命题即兴朗读。
3.声音(15%):考生自备歌曲一段(歌曲选择不限,民歌、美声、通俗、音乐剧或歌剧片段均可,准备能够充分展现个人嗓音条件的曲目,无伴奏)。
4.形体(15%):自备舞蹈、体操、武术、形体展示等。
(三)三试:(100分)
1.表演测试:对考生进行表演综合考查。
2.即兴测试(包括语言、声音、形体展示)
3.面试。
二、录取方法:
(一)三试成绩为最终专业成绩。专业成绩分省市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一般按招生计划数的两倍左右确定专业合格名单,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
(二)专业合格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最低分数线的基础上,分省市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三)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者优先录取。(若达“一本线”的考生超出该专业分省招生计划数,则仍依据该专业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三、备注:
(一)考生一律穿平底鞋参加考试,不允许化妆、不允许着裙装,不允许戴美瞳,需束发,不留刘海。
(二)形体展示须穿深色紧身练功服和舞蹈鞋,束发,不留刘海,不佩戴眼镜,不允许着演出服。
(三)考试无伴奏。
(四)进入三试的考生,应准备好深色练功服。
表演(音乐剧)
一、考试科目:(专业总成绩:100分)
(一)初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
1.语言:中外小说、散文、诗歌或寓言任选一篇。
2.演唱:自备歌曲一首(清唱、无伴奏)。
3.舞蹈:自备舞蹈一段(舞种、风格不限,无伴奏)。
(二)复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
1.表演:即兴表演。(考生现场抽题)
2.演唱:自备两首歌曲,一首中文歌曲,一首英文音乐剧曲目。考生必须自带纸质五线谱伴奏谱。(考场配有钢琴伴奏)
3.舞蹈:自备两段舞蹈,一段任何舞种风格舞蹈片段,一段音乐剧中舞蹈片段。(自备伴奏音乐,仅限U盘)
4.语言:朗读(现场抽题)
(三)三试:(100分)
1.表演:即兴小品。
2.演唱:自备一首有别于初试、复试演唱过的英文百老汇音乐剧曲目。考生必须自带纸质五线谱伴奏谱。(考场配有钢琴伴奏)
3.舞蹈:形体技巧展示,即兴形体模仿。
4.语言:自备两段念白台词:
(1)契可夫剧作:《万尼亚舅舅》中任选一段;
(2)曹禺话剧:《家》中任选一段念白。
5.个人才艺展示。
6.英文个人介绍及现场口语交流测试。
(以上考试内容满分为90分)
7.乐理、视唱练耳(10分):乐理、模唱音程,视唱乐谱(两升、两降)。
二、录取方法:
(一)三试成绩为最终专业成绩。专业成绩分省市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一般按招生计划数的两倍左右确定专业合格名单,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
(二)专业合格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最低分数线的基础上,分省市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三)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者优先录取。(若达“一本线”的考生超出该专业分省招生计划数,则仍依据该专业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三、备注:
男女考生一律不得化妆、不许戴美瞳,须穿纯色紧身练功服(无花色、无图案、无字母)、舞蹈鞋或运动鞋。复试自备舞蹈伴奏音乐,仅限U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