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戏剧影视)
一、考试科目:(专业成绩:100分)
(一)初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
1.台词:自备故事、散文、寓言等材料一段
2.形体或声乐二选一:形体可自备舞蹈、体操、武术或形体展示(无伴奏);声乐可自备歌曲演唱一段(歌曲选择不限,民歌、美声、通俗、音乐剧或歌剧片段均可,准备能够充分展现个人嗓音条件的曲目,无伴奏)
(二)复试:(100分,复试成绩不计入最终专业成绩)
1.表演(40%):命题表演
2.语言(30%):命题即兴朗读
3.声音(15%):自备歌曲一段(歌曲选择不限,民歌、美声、通俗、音乐剧或歌剧片段均可,准备能够充分展现个人嗓音条件的曲目,无伴奏)
4.形体(15%):自备舞蹈、体操、武术、形体展示等
(三)三试:(100分)
1.表演测试:对考生进行表演综合考查
2.即兴测试(包括语言、声音、形体展示)
3.面试
二、录取办法:
(一)三试成绩为最终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按男、女生分开,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一般按招生计划数的两倍左右确定专业合格名单,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
(二)专业合格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本科最低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择优录取。男女比例大致为1:1。
(三)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者优先录取。(若达“一本线”的考生超出该专业招生计划数,则仍依据该专业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一律穿平底鞋参加考试,不允许化妆,不允许着裙装,不允许戴美瞳,需束发,不留刘海。
(二)形体展示须穿深色紧身练功服和舞蹈鞋,不允许着演出服,需束发,不留刘海,不佩戴眼镜。
(三)三试须穿深色练功服。
(四)考试无伴奏。
表演(音乐剧)
一、考试科目:(专业成绩:100分)
(一)初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
1.演唱:自备歌曲一首(清唱、无伴奏)
2.舞蹈:自备舞蹈一段(舞种、风格不限,无伴奏)
3.语言:自备中外小说、散文、诗歌或寓言一篇
(二)复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
1.演唱:自备两首歌曲,一首中文歌曲,一首英文音乐剧曲目。考生必须自带五线谱伴奏谱(考场配有钢琴伴奏)
2.舞蹈:自备两段舞蹈,一段任何舞种风格舞蹈片段,一段音乐剧中舞蹈片段(自备伴奏音乐,仅限U盘)
3.语言:朗读(现场抽题)
4.表演:命题表演(考生现场抽题)
(三)三试:(100分)
1.演唱:自备一首有别于初试、复试演唱过的英文百老汇音乐剧曲目。考生必须自带五线谱伴奏谱。(考场配有钢琴伴奏)
2.舞蹈:自备形体技巧展示;即兴形体模仿
3.语言:自备两段念白台词:
(1)阿瑟米勒话剧:《桥头》中任选一段念白;
(2)郭沫若话剧:《蔡文姬》中任选一段念白。
4.表演:即兴小品
5.英文个人介绍及现场口语交流测试
(以上考试内容满分为90分)
6.乐理、视唱练耳(10分):乐理、模唱音程,视唱乐谱(两升、两降)
二、录取办法:
(一)三试成绩为最终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按男、女生分开,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一般按招生计划数的两倍左右确定专业合格名单,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
(二)专业合格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本科最低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择优录取。男女比例大致为1:1。
(三)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者优先录取。(若达“一本线”的考生超出该专业招生计划数,则仍依据该专业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三、注意事项:
(一)男女考生一律不允许化妆、不允许戴美瞳,须穿纯色紧身练功服(无花色、无图案、无字母)、舞蹈鞋或运动鞋。
(二)复试自备舞蹈伴奏音乐,仅限U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