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音乐学院普通类本科专业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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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简介 上海音乐学院前身为国立音乐院,由蔡元培先生和萧友梅博士于1927年11月27日在上海创办,是我国第一所独立建制的高等专业音乐教育机构,1956年起改用现名。2000年,学院由文化部直属划转上海市领..

一、学院简介
上海音乐学院前身为国立音乐院,由蔡元培先生和萧友梅博士于1927年11月27日在上海创办,是我国第一所独立建制的高等专业音乐教育机构,1956年起改用现名。2000年,学院由文化部直属划转上海市领导,现为文化部与上海市共建院校。2017年9月,学校被列为教育部“双一流”建设高校。自新中国成立以来,贺绿汀、桑桐、江明、杨立青、许舒亚曾先后担任院长,现任党委书记、院长林在勇。办学九十年来,逐步形成了以作曲和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理论研究为核心,以音乐表演艺术学科为主体,以应用音乐为延伸的音乐艺术学科综合体系,培养了一大批杰出的音乐艺术人才,被誉为“音乐家的摇篮”。
上海音乐学院办学层次涵盖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硕士、博士),涉及7个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录音艺术、公共事业管理、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22个方向,设有两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目前国内唯一拥有三个一级学科(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的专业音乐院校。
经教育部、上海市教委批准,我院的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艺术与科技(音乐科技与艺术)专业2018年共计招收35人,其中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20人,艺术与科技(音乐科技与艺术)专业15人,文理科兼招。

二、专业介绍
1、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以面向社会、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出发点,以培养演艺及相关行业的管理人才为重点,同时兼顾视觉艺术、新媒体和传播等相关行业的管理基本技能训练。
在教学模式与内容上,注重理论与实践融合,学界与业界互通,国际与国内衔接。通过系统而领先的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学习,丰富的高端讲座与实践活动,以及国内外各种形式的交流,培养熟悉现代艺术管理理念和运作模式,掌握国内外文化艺术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思辨能力、鉴赏能力、沟通能力和执行能力的复合型艺管人才。
本专业的主干课程有:音乐产业概论、艺术传播导论、艺术法概论、观众心理学、艺术营销、节目制作与舞台管理、新媒体传播、创意与写作、艺管实务等。
2、艺术与科技(音乐科技与艺术)专业
艺术与科技(音乐科技与艺术)专业是集科技与艺术于一体,侧重音乐科技的交叉型新兴学科,主要培养面向广播影视、传媒网络、音像出版、音乐工程、软件设计等行业和领域从事音乐采编制作、技术管理、音乐工程设计、软件研发和音乐音响制作,以及音乐数字化教育技术等方面的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设有:音乐新媒体艺术、录音艺术、音乐工程设计、音乐声学、电声学、专业计算机基础、计算机音乐编程、高等数学基础、应用音乐技术理论等。

三、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上海

江苏

浙江

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

四年

不分文理

17

3

艺术与科技
(音乐科技与艺术)

四年

不分文理

10

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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