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华东师范大学设计学类(含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面向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招生;美术学类【含绘画、雕塑、美术学(美术教育、美术史论)】面向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天津招生。我校2017年不单独组织美术设计专业考试,承认并使用以上省份美术统考成绩。
录取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综合分【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分文理科。
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单科满分以150分计),对第一专业志愿填报设计学类专业的上海生源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位列设计学类上海招生计划数前10%者,其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上海市艺术类本科资格线即可录取(不受英语小分限制);其中对第一专业志愿填报美术学类专业的上海生源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位列我校上海招生计划数前20%者,其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上海市艺术类本科资格线即可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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