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暨“启航计划”招生简章

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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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信息,上海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暨“启航计划”招生简章

一、院校全称

上海大学

二、就读校址

宝山校区: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延长校区:上海市静安区延长路149号

嘉定校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20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机关纪委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纪检机构。

六、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报名对象和条件

(一)该计划主要招收各有关省份(上海、北京、天津、海南、宁夏、青海、西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除外)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二)学生符合下列所有条件即可报名:

1.本人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该地区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注: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有关补充规定,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上海大学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材料类不招色盲、色弱。

九、招考办法

(一)招生计划:100名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获得入选资格考生情况、历年考生在校学习情况等因素,制定分省招生计划,并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s://bkzsw.shu.edu.cn)上公布。

(二)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

(类)

招生

科类

专业

限制

备注

材料类

理科

(见注1)

不招

色盲、色弱

类内所含专业:应用化学、冶金工程(含冶金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双学士学位项目)、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生物制药共9个专业;

类内专业分流原则详见学校后续发布的本科招生章程。

注:1.浙江、山东选考科目要求“必考物理和化学”;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贵州、甘肃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再选科目必选“化学”。

2.类内所含专业如有调整,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三)报名方式

即日起至2024年4月25日,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的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以下简称“报名系统”),选择“高校专项计划”类型,进行报名。

考生须严格按照操作提示,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在“报名系统”上传相关申请材料,无须邮寄书面材料。

“报名系统”中的状态为“待审核”时,表示考生完成报名。

1.网上填写信息

(1)个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等基本信息;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及年级排名;

(3)个人陈述(内容包括家庭情况及经济状况,学习成长经历及主要事迹,个人生涯发展目标及申请我校的理由,字数1000字左右);

(4)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创新设计、学习实践等情况,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5)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2.上传申请材料

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后,请考生将以下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并拍照或扫描成清晰、完整的JPG文件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1)报名后自动生成的带条形码的《上海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申请表每页须考生签字、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高中期间的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

(四)审核程序

1.报名资格审核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核考生户籍、学籍资格。

2.考生材料审核

学校对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获奖情况、个人陈述等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获得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2024年5月底前,学校公布审核结果,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是否获得入选资格。

(五)录取原则

1.凡获得我校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24年高考,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2.高考成绩总分不低于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高考改革合并批次的省份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3.对投档到我校的入选资格考生,学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公布的分省计划及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

4.如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

十、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 1.一般专业: (1)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学科门类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2)理学、工学(除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机器人工程专业)学科门类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3)艺术学学科门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30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4)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机械工程”涉及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机器人工程每生每学年77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1)中法合作专业(信息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每生每学年25000元(沪教委财〔2017〕57号)。 (2)中澳合作专业(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每生每学年30000元(沪教委财〔2017〕57号)。 (3)中葡合作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环境工程)每生每学年30000元(沪发改价调〔2022〕18号)。 (二)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1200元(不含寒暑假)(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十二、资助政策

上海大学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政策规定,被上海大学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还按规定实行服义务兵役资助和中西部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以及教育类、体育类、艺术类等奖学金,各学院还设立奖助学金。此外,还有“隐形餐费”补贴、出国交流学习等发展型资助项目。

学校承诺:确保被上海大学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十三、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上海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暨“启航计划”招生工作全程接受上级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本科招生举报电话:021-36215782

(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十四、其他须知

1.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凡在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冒名顶替、伪造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等情况,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作弊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学校不主办、不授权、不合作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对考生和家长作任何形式的承诺。

3.学校严禁中介机构参与本科招生考试工作。

4.如因特殊原因影响招考安排,学校将另行发布公告。

5.本简章解释权属于上海大学招生就业处。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上海大学网址:https://www.shu.edu.cn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

网址:https://bkzsw.shu.edu.cn

咨询电话:021-66134148(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官网发布缓存图:2024年上海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信息

官网发布及后续更新地址:https://bkzsw.shu.edu.cn/info/7433/366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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