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上海市有关文件要求,按照《东华大学2023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的规定,我校于2023年7月4日举行了综合评价校测,现将录取结果和名单公示如下:
东华大学2023年
综合评价各专业录取综合分如下:
一、综合成绩组成
高考成绩占比为85%、面试成绩占比为15%(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二、综合成绩算法
综合成绩(满分1000分)=高考成绩/高考成绩满分*85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如考生不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以零分计入综合成绩。
三、录取原则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以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四、查询个人的校测综合成绩
学生可登陆阳光高考平台http://bm.chsi.com.cn,选择综合评价模块下志愿管理—>志愿详情—>查询个人的校测综合成绩,公示名单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示为准。
五、本通知由东华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华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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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发布及后续更新地址: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5NDIzNDkyMw==&mid=2447788339&idx=1&sn=5acae6688c170584b2fbe3c2303ec312&chksm=84435977b334d0613faa65fd3c6098ccdc5d9029ac8e73dc72a7d999a5dba41b7124478eeae7#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