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2017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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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2017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一)考生须取得相应编导类专业合格或填报资格,并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各省(市)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二)专业录取时,以折算总分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德、智、体全面考核,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按折算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折算总分相同考生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总分 =

专业统考成绩

×500

高考投档成绩

×500

专业统考满分

高考文化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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