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就读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虹梅南路6001号 | |||||||||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高职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19年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和计划为: | |||||||||
专业 | 招生计划 | |||||||||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历届高中学生 | 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历届毕业生 | 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历届高中生 | 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历届毕业生 | 内地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 | 退役士兵 | 备注 | ||||
学前教育 | 155 | 30 | 10 | 15 | 59 | 5 | 不招口吃考生 | |||
★会计 | 40 | / | ||||||||
★报关与国际货运 | 26 | |||||||||
报关与国际货运(国际关务管理) | 15 | |||||||||
物流管理 | 10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5 | |||||||||
电子商务 | 15 | |||||||||
★国际金融 | 30 | |||||||||
金融管理 | 10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0 | |||||||||
数控技术 | 20 |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15 |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10 | |||||||||
▲护理 | 40 | 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 ||||||||
护理(养老护理) | 15 | |||||||||
▲空中乘务 | 40 | / | ||||||||
民航运输(民航商务方向) | 15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25 | |||||||||
大数据处理与应用 | 15 | |||||||||
★影视动画(艺术类) | 20 | 20 | 5 | 5 | 25 | / | / | |||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艺术类) | 15 | |||||||||
▲环境艺术设计(艺术类) | 35 | |||||||||
艺术设计(多媒体广告设计·艺术类) | 15 | |||||||||
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类) | 15 | |||||||||
合计 | 175 | 526 | 15 | 20 | 84 | 5 | / | |||
“★”表示为国家级骨干专业;“▲”表示为上海市骨干专业。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 ||||||||||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 |||||||||
九、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48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8〕50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2号)关于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19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空中乘务专业招生条件参照中国民航空勤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其他专业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
十一、测试安排 | 3月24日(星期日)上午8:30,选拔测试开始(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为准)。 测试科目及内容: 1.笔试: 生源类型报考专业类别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校测科目)统测科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全的应、历届高中学生普通类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环境艺术设计素描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影视动画简笔画创作、面试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影视评论、面试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历届毕业生普通类专业素质技能测试/环境艺术设计素描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影视动画简笔画创作、面试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影视评论、面试内地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历届高中生,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历届毕业生·普通类专业素质技能测试入学测试环境艺术设计素描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影视动画简笔画创作、面试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影视评论、面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300分,包括文化基础150分,职业与心智90分,专业通识基础6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素质技能测试包括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6个方面内容,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入学测试包含艺术人文、数学基础、科学常识、生活英语4个方面内容,满分150分,考试时间90分钟;校测科目包括:素描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简笔画创作和影视评论满分90分,考试时间2小时;面试满分10分,考试时间3分钟。 2.免笔试:符合附件一所列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免笔试入学。申请免笔试入学的考生须在我校阳光招生网“招考资料下载”版块下载并填写《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免笔试入学申请表》,于2019年3月11日带好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申请表前来学校办理免笔试入学申请手续,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笔试前由本校阳光招生网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方可录取(录取人数不超过招生总计划50%)。符合免笔试申请条件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参加笔试。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历届高中学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校测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折算办法:高中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地理、政治、历史、信息科技)成绩合格的学生,每门折算成绩100分,总分700分;若学生参与考试但未合格,每门折算成绩50分; 2.录取规则: (1)普通类专业录取总分=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校测(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2)艺术类专业录取总分=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校测科目成绩。 (3)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校测科目考试,学校不降低依法自主招生录取标准,录取时,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有同分,校测科目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若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未被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如要参加我校普通专业录取,考生必须参加相关的测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符合普通专业录取条件; (5)对于普通类专业,学校不设分专业计划,不降低依法自主招生录取标准,按分类总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专业为考生填报第一专业。如有同分,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文化基础、职业与心智、专业通识基础各个模块的成绩择优录取。 (6)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录取时,非艺术类专业按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择优录取。如有同分,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文化基础、职业与心智、专业通识基础各个模块的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一志愿院校组织的相应类别校测(我校编导类专业认可美术类专业测试成绩),按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校测成绩总分择优录取。如有同分,校测科目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二)对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的应、历届三校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文化素质测试试行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每门满分50分,共计150分。每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计50分,“不合格”但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合格”计45分,“不合格”且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仍“不合格”或未参加补考计25分; 职业技能测试普通类专业为统一命题的素质技能测试,艺术类专业为相关专业校测科目。 2.录取规则: (1)普通类专业录取总分=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 (2)艺术类专业录取总分=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校测科目成绩。 (3)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校测科目考试,学校不降低依法自主招生录取标准,录取时,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有同分,校测科目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若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未被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如要参加我校普通专业录取,考生必须参加相关的测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符合普通专业录取条件; (5)对于普通类专业,学校不降低依法自主招生录取标准,按分类总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专业为考生填报第一专业。如有同分,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三科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等第(ABCDE)情况择优录取。 (6)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录取时,非艺术类专业按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一志愿院校组织的相应类别校测(我校编导类专业认可美术类专业测试成绩),录取时,按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各科成绩相加总分录取,如有同分,依次按照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外语、语文、数学等第(ABCDE)排序,并参考综合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三)对内地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历届高中生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历届三校生,采用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普通类专业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 2.艺术类专业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成绩+校测科目成绩; 3.普通类专业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有同分,按入学测试、校测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4.内地新疆中职班学生单列计划、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按分类总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专业为考生填报第一专业。内地新疆中职班招生计划余额不用于录取其他类型学生。 5.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校测科目考试,学校不降低依法自主招生录取标准,录取时,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有同分,校测科目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6.若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未被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如要参加我校普通专业录取,考生必须参加相关的测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符合普通专业录取条件。 7.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录取时,非艺术类专业按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一志愿院校组织的相应类别校测(我校编导类专业认可美术类专业测试成绩),按入学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有同分,依次比较入学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四)退役士兵考生的考试录取办法,按照市教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的文件(另发)规定执行。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180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 | ||||||||
住宿费标准 | 25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 | |||||||||
报名、考试费 | 报名费:14元/人,非艺术类专业考试费26元/科,艺术类专业50元/科(沪价费﹝2006﹞5号,沪预财联﹝2006﹞1号)。 | |||||||||
十四、资助政策 | 学校设有学生资助中心,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负责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指导贫困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学金发放面达40%.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64522376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http://www.esu.edu.cn/ 招生办公室官网:http://zs.esu.edu.cn/ 咨询电话:021--64523424、021—64506938 | |||||||||
十七、其他须知 | 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48号)文件精神规定的其他考试;未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参加文件规定的其他考试。 (一)退役士兵报名办法:2019年3月11日9:00—15:30,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毕业相关证书、退役士兵证书、区民政局证明、入伍期间立功受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照2张、报名考试费等,直接到我校办理报名手续。 (二)网上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无需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请于2019年3月21-23日间,登陆我校阳光招生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zs.esu.edu.cn/,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三)学校所设的空中乘务专业,因专业特殊要求,需获得我校面试合格证方可报考。面试时间、地点见我校阳光招生网公告。 (四)2019年秋季,新生正式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