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师范学院2013年艺术类招生信息(一)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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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院专业简介 视觉传达设计 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适合于创新时代需求、集传统平面(印刷)媒体和现代数字媒体,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

设计学院专业简介
视觉传达设计
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适合于创新时代需求、集传统平面(印刷)媒体和现代数字媒体,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大企业市场部门、中等院校、研究单位从事视觉传播方面的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
1.在专业能力结构方面,要注重创意、美学、技术表现三方面能力的培养。创新时代创意为先,美学质量和技术表现是完善创意的主要组成部分。
2.在专业素质结构方面,要求学生不仅有很强的创意能力,还应具备较好的创意解说能力、文字语言的表达能力和很好的社会沟通能力。
3.在综合知识结构方面,要求学生除了已确定的本科专业知识外,同时具有一定的文学素养,以提高设计的创意想象能力,具有一定的数学、物理知识,使设计具有理性的思维方式和有条理的进行逻辑思维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外语水平、具有广阔的视野和交流能力,以及掌握软件应用、获取信息和文献检索的能力。
三、主干学科:艺术学、设计学、传播学、美学、心理学
四、主要课程:中外设计艺术史、艺术概论、大众传播学、广告学、艺术美学、消费心理学、公共关系学、装饰与图案、图形创意、文字与版式、平面(印刷)设计与印刷制作、展示与陈设、企业形象、品牌形象策划等。
五、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环境设计
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相关学科领域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并具有创新能力的和设计实践能力,能在高等艺术学校从事环境设计或教学、科研工作,在艺术环境设计机构从事公共建筑室内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城市环境景观与社区环境景观设计、园林设计,并具备项目策划与经营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能力的高素质环境艺术应用型和研究型人才。
二、培养规格
1.在素质结构方面,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以及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团体合作意识;在文化素质上具有较好的中国传统文化素养、文学艺术修养,并具有现代意识、人际交往意识。
2.在知识结构方面,除本专业确定的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外,同时具有一定的外语、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文献检索、论文写作等方面的工具性知识,以及文学艺术、历史、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
3.在能力结构方面,要求具有专业设计与实践的基本能力;环境艺术的相关技术以及各类材料的施工工艺;环境艺术设计表达技能与方法;一定的设计实施与科研能力。
三、主干学科:建筑及环境设计方法学、人机工程学、材料学
四、主要课程:建筑设计史、建筑设计方法学、室内空间设计、室内设计效果图表现技法、人机工程学、制图、建筑模型制作与工艺、建筑及环境设计调研方法、数字化环境设计、中外工艺美术史、艺术美学、公共关系学、装饰色彩、设计素描、构成基础(平、色)、立体构成、世界建筑及环境设计发展史、图形图像软件应用、建筑模型设计与制作等。
五、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产品设计
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工业设计基础理论知识及产品造型能力、良好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素质,能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部门、教学科研单位从事以产品创新为重点的设计、管理、科研或教学工作,也能从事与产品设计相关的视觉传达设计、信息设计、环境设施设计或展示设计工作的应用型研究型人才。
二、培养规格
1.在素质结构方面,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以及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团体合作意识;在文化素质上具有较好的中国传统文化素养、文学艺术修养,并具有现代意识、人际交往意识。
2.在知识结构方面,除本专业确定的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外,同时具有一定的外语、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文献检索、论文写作等方面的工具性知识,以及文学艺术、历史、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
3.在能力结构方面,要求具有相关材料与制作工艺专业方向的设计制作能力;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三、主干学科:产品设计方法学、人机工程学、材料与工艺学。
四、主要课程:工业设计史、产品设计方法学、产品设计效果图表现技法、人机工程学、制图、模型制作与工艺、产品调研方法、产品设计报告书制作、数字化产品设计、图形图像基础及应用、产品计算机辅助设计、中外工艺美术史、艺术美学、装饰色彩、设计素描、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世界工业设计发展史等。
五、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服装与服饰设计
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从事服装与服饰设计策划和时装研究方向,具有较强的设计创造能力和动手能力,具有较强的市场设计意识和市场竞争能力,掌握服装企业、服装市场的基本运作知识,以及把握市场潮流并进行流行预测的基本方法,能在服装设计领域与应用研究型领域及艺术设计机构从事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
1.在素质结构方面,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以及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团体合作意识;在文化素质上具有较好的中国传统文化素养、文学艺术修养,并具有现代意识、人际交往意识。
2.在知识结构方面,除本专业确定的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外,同时具有一定的外语、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文献检索、论文写作等方面的工具性知识,以及文学艺术、历史、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
3.在能力结构方面,具有艺术设计创造和专业技能操作能力;具有艺术设计、服装广告设计、商品设计展示的能力;具有服装生产、经营管理以及市场预测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审美能力。
三、主干学科:艺术学、设计学、美学、人体工程学、心理学。
四、主要课程:中国工艺美术史、素描、色彩、艺术美学、基础图案、服装设计方法、服装画技法、面料纹样设计、面料塑性、服装工艺与制作、立体剪裁、中西方服装史、服装纸样设计、服装材料学、服饰配件设计、服装结构设计、服装品牌策划、服装表演编导与组织、服装流行趋势分析与预测、服装制作实验、服装CAD等。
五、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美术学院专业简介
美术学
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学校美术教育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具备初步美术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中学美术教师和社会美术工作者。
二、培养规格: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美术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通过美术基础与创作的基本训练和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基本训练,使学生具备良好的美术教师素养与美术教学和教学研究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一)素质要求:
1.思想道德素质: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具有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高尚的道德品质。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规和政策,热爱美术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2.文化素质:具有人文精神和现代教育理念,具有较高的艺术素养和审美水平,文化视野开阔,具有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艺术的使命感,具有终身学习的能力和善于探究的学习态度。
3.专业素质:掌握绘画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4.身心素质:具有健康的体质、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
(二)能力结构要求:
1.获取知识能力:自学能力、表达能力、社交能力、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2.应用知识能力:具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能较熟练地掌握绘画的基本技能,了解中外绘画史和现、当代中外美术发展的状况,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较强的创作能力;有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初步的科研能力。
3.创新能力:获得一定的创作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获得美术鉴赏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美术教育活动的能力。
(三)知识结构要求
1.工具性知识: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得相关的基本方法,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初步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一般的听、说、读、写基础;掌握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并具有一定的应用能力;
2.人文社会科学知识:获得思想道德、政治、法学、心理学、艺术管理与策划等方面的知识;
3.专业知识:理解并掌握绘画专业的科学基础知识和专业方向知识。
三、主干学科:艺术学、教育学
四、专业主干课程:艺术美学、美术概论、中国美术史及作品鉴赏、外国美术史及作品鉴赏、当代中国民族民间美术、当代美术作品创作与批评、教育学、心理学、美术教学论、基础素描、基础色彩、中国画、油画、版画、书法与篆刻、设计与应用基础。
五、学位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书法学
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突出的书法特长和一定的美术素养,实践能力较强,综合素养较高,具备初步的书法和美术教学能力的合格师资,或从事文化、新闻出版等相关社会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规格: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书法艺术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通过书法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学习和训练,形成良好的书法教师素养与书法教学、研究、创作、拓展应用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一)素质结构要求
1.思想道德素质: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具有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高尚的道德品质。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规和政策,热爱书法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2.文化素质:具有人文精神和现代教育理念,具有较高的艺术素养和审美水平,文化视野开阔,具有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艺术的使命感,具有终身学习的能力和善于探究的学习态度。
3.专业素质:掌握书法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4.身心素质:具有健康的体质、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
(二)能力结构要求
1.获取知识能力:自学能力、表达能力、社交能力、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2.应用知识能力:理解并把握学校美术课程的性质、价值和目标,能胜任学校美术(书法)教育的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辅导,能参与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建设,具有初步的书法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开发、设计书法与美术课程的能力。
3.创新能力:获得一定的创作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获得书法、美术鉴赏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书法、美术教学能力。
(三)知识结构要求
1.工具性知识: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得相关的基本方法,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初步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一般的听、说、读、写基础;掌握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并具有一定的应用能力;
2.人文社会科学知识:获得思想道德、政治、法学、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
3.专业知识:理解并掌握美术学专业(书法方向)的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三、主干学科:艺术学、教育学
四、专业主干课程:中国书法史、中国古代书论选读、中国古文字学、篆书学习与创作、隶书学习与创作、楷书学习与创作、行书学习与创作、草书学习与创作、书法美学、篆刻基础、中国画(花鸟、人物、山水)、教育学、心理学、书法教学法、于右任草书研究。
五、学位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绘 画
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在未来文化部门、艺术馆、绘画研究院、画廊、画院、新农村文化建设、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企事业工会及文化产业公司等从事绘画创作、教学、研究、宣传和其他美术工作的专业性人才;培养具有较全面的文化素养和较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绘画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
(一)素质要求:
1.思想道德素质:领会和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观点、基本方法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能自觉执行我国社会主义文艺方针、政策。热爱美术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2.文化素质:具有人文精神和现代教育理念,具有较高的艺术素养和审美水平,文化视野开阔,具有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艺术的使命感,具有终身学习的能力和善于探究的学习态度。
3.专业素质:掌握绘画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4.身心素质:具有健康的体质、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
(二)能力结构要求:
1.获取知识能力:自学能力、表达能力、社交能力、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2.应用知识能力:具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能较熟练地掌握绘画的基本技能,了解中外绘画史和现、当代中外美术发展的状况,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较强的创作能力;有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初步的科研能力。
3.创新能力:获得一定的创作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获得美术鉴赏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美术教育活动的能力。
(三)知识结构要求
1.工具性知识: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得相关的基本方法,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初步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一般的听、说、读、写基础;掌握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并具有一定的应用能力。
2.人文社会科学知识:获得思想道德、政治、法学、心理学、艺术管理与策划等方面的知识。
3.专业知识:理解并掌握绘画专业的科学理论基础知识和专业方向知识。
三、主干学科:艺术学、教育学
四、专业主干课程:艺术美学、美术概论、中国美术史及作品鉴赏、外国美术史及作品鉴赏、当代中国民族民间美术、当代美术作品创作与批评、教育学、心理学、美术教学论、基础素描、基础色彩、中国画、油画、版画、书法与篆刻、设计与应用基础。
五、学位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音乐学院专业简介
舞蹈学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舞蹈学科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能力的各级学校教师,以及适应地方文化发展的社会舞蹈和艺术工作者。
二、培养规格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具有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艺术观以及高尚的道德品质。
(2)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具有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了解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上具有一专多能的知识结构;掌握计算机和网络应用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应用能力;掌握一门外语,达到我校规定的四级外语水平;正确使用普通话(文科学生达到国家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理科学生达到国家二级一等以上水平)。
(3)具有较好的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4)具有健康体魄和一定的军事基本理论及基本技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5)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与科学素质,具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文化创作、管理能力。
(6)具有较强的文化自觉意识,适应地方文化建设及文化产业发展对艺术专业人才的基本要求,具有基本的艺术教育、创作、传播和基层文化活动管理能力。
三、主干学科:艺术学、教育学
四、专业主干课程:芭蕾基训、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现代舞、外国代表性舞、舞蹈编导、中国舞蹈史、西方芭蕾史、舞蹈专业英语、舞蹈文献检索与利用、舞蹈解剖学等。
五、学位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舞蹈表演
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掌握舞蹈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在文化部门、艺术团体进行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和艺术管理的能力;能够担任中等学校舞蹈教师及其他舞蹈文化工作者的合格人才。
二、培养规格: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舞蹈表演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经过长期的表演技法、舞台实践等基本能力训练,以及全面的审美教育、传统文化教育和艺术熏陶,熟练掌握舞蹈表演与艺术创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具有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审美观,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
2、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了解本学科的前沿领域,具有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具有舞蹈编导和表演的基础能力;了解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具有一专多能的知识结构;掌握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应用能力;掌握一门外语。
3、具备从事艺术实践与管理工作的基本素养、基本技能,会讲普通话,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少数民族学生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
4、熟悉有关文艺的方针政策、全面了解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初步知识,了解、关注当代审美文化和艺术实践、传播的基本形态和价值取向,能够结合公共艺术和审美文化发展的实际从事自主性的舞蹈艺术多元化实践探索。
5、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军事训练标准。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与科学素质,具有健全的人格、良好的心理素质、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6、具有较强的文化自觉意识,适应地方文化建设及文化产业发展对艺术专业人才的基本要求,具有基本的艺术教育、创作、传播和基层文化活动管理能力。
三、主干学科: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
四、专业主干课程:芭蕾舞表演、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秦汉乐舞、舞台表演理论与实践、当代文艺形态学、中国传统文化概论、艺术美学、现代舞、外国代表性舞、舞蹈编导、中国舞蹈史、西方芭蕾史、芭蕾舞剧赏析与排练、中国古典舞剧赏析与排练、中国民族民间舞剧赏析与排练、现代舞剧赏析与排练、舞蹈专业英语、舞蹈解剖学等。
五、学位授予:艺术学学士。

音乐学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音乐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能够从事中小学音乐教育的合格教师,以及适应地方基层文化建设和艺术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二、培养规格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具有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艺术观以及高尚的道德品质。
(2)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具有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了解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上具有一专多能的知识结构;掌握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和网络应用等现代信息技术,具有一定的应用能力;掌握一门外语,达到我校规定的四级外语水平;正确使用普通话(文科学生达到国家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理科学生达到国家二级一等以上水平)。
(3)具有较好的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4)具有健康体魄和一定的军事基本理论及基本技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5)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与科学素质,具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6)全面了解国家社会发展、文化建设的总体态势和政策现状,具有较强的文化自觉意识,适应地方文化建设、文化产业对艺术专业人才的基本要求,具有基本的艺术教育和创作、基层文化活动管理能力。
三、主干学科:艺术学、教育学
四、专业主干课程:乐理、视唱练耳、声乐、钢琴、多声部音乐分析、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中国民族音乐、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外国民族音乐、合唱与指挥、中学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艺术美学、中国传统文化等。
五、学位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播音与主持艺术
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视等传媒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从事播音主持及新闻传播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二、培养规格: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以及艺术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接受普通话发音、播音发声、有声语言表达、广播电视节目和相关播音主持创作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有声语言艺术创作和播音主持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以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掌握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中国播音学、艺术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哲学、政治、历史、经济、社会、法律、心理、美学等多学科知识;
2. 掌握标准的普通话,具有良好的播音发声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新闻、综艺、社教专题等节目的播音主持能力,具有文学作品朗读等能力;
3.熟悉党和国家新闻宣传报道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规,具有新闻宣传报道、节目制作的基本能力,熟悉基本的传播技术及设备;
4.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应变能力;
5. 具备英语听说读写译的基本能力和使用网络、计算机的基本能力。
三、主干学科: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
四、专业主干课程:新闻学概论、传播学概论、播音主持概论、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播音发声学、广播播音主持、电视播音主持、语言学概论、广播电视新闻采访等。
五、学位授予:艺术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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