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安邮电大学是陕西省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建高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是一所以工为主,以信息科学技术为特色,工、管、理、经、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邮电大学,学校代码:11664(部标)。
第四条 学校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563号(雁塔校区);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长安校区)。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第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邮电大学。本科学历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教育部下达,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发布为准公布。学校将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预留计划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市、区),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使用。
2018年西安邮电大学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省份 | 专业 | 科类 | 招生计划 | 招生批次 |
河北省 | 数字媒体艺术 | 艺术综合 | 2 | 本科提前批 |
山西省 | 数字媒体艺术 | 艺术综合 | 4 | 本科提前批 |
内蒙古 | 数字媒体艺术 | 艺术综合 | 2 | 本科提前A |
江苏省 | 数字媒体艺术 | 艺术综合 | 2 | 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第2小批 |
安徽省 | 数字媒体艺术 | 艺术综合 | 2 | 省统考艺术第二批 |
河南省 | 数字媒体艺术 | 艺理 | 2 | 提前批艺术本科A段 |
河南省 | 数字媒体艺术 | 艺文 | 2 | 提前批艺术本科A段 |
陕西省 | 数字媒体艺术 | 艺理 | 16 | 提前批艺术本科A段 |
陕西省 | 数字媒体艺术 | 艺文 | 75 | 提前批 |
青海省 | 数字媒体艺术 | 艺术文 | 2 | 提前本科 |
宁夏区 | 数字媒体艺术 | 艺文 | 2 | 艺术本科B |
新疆区 | 数字媒体艺术 | 艺术综合 | 2 | 本科零批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