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安邮电大学是陕西省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建高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是一所以工为主,以信息科学技术为特色,工、管、理、经、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邮电大学,学校代码:11664(部标)。
第四条 学校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563号(雁塔校区);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18号(长安校区)。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第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邮电大学。本科学历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教育部下达,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发布为准公布。学校将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预留计划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使用。
西安邮电大学2020年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生源地 | 专业名称 | 科类名称 | 批次 | 招生计划数 |
陕西 | 数字媒体艺术 | 艺术(文) | 提前批 | 71 |
陕西 | 数字媒体艺术 | 艺术(理) | 提前批 | 20 |
河北 | 数字媒体艺术 | 艺术 | 提前批 | 2 |
山西 | 数字媒体艺术 | 艺术 | 提前批 | 2 |
山东 | 数字媒体艺术 | 艺术 | 本科 | 7 |
河南 | 数字媒体艺术 | 艺术(文) | 提前批 | 4 |
青海 | 数字媒体艺术 | 艺术(文) | 提前批 | 2 |
新疆 | 数字媒体艺术 | 艺术 | 提前批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