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科技大学2017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黑龙江、浙江、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招生,我校不单独组织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承认并使用以上省份对应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
省外考生录取时以艺术类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的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的40%之和作为综合分,参照志愿,择优录取。
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陕西省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陕西科技大学2017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计划
省份 | 专业名称 | 科类 | 计划数 |
甘肃省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艺术(不分文理) | 9 |
河南省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艺术(文) | 9 |
黑龙江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艺术(不分文理) | 4 |
湖北省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艺术(不分文理) | 4 |
湖南省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艺术(不分文理) | 6 |
陕西省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艺术(文) | 8 |
陕西省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艺术(理) | 2 |
四川省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艺术(不分文理) | 5 |
浙江省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艺术(不分文理) | 5 |
重庆市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艺术(不分文理)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