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专业统考成绩省份:
(1)考生须取得生源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文化课成绩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录取时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
2、使用专业校考成绩省份(天津、河北、河南、山西、山东、安徽、黑龙江、广西):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产品设计及书法学所有专业需进行专业课测试,录取时按:文化课、专业课均换算为百分制后,文化课占30%,专业课占70%相加后,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计算公式为:折算分=(文化总分/7.5)×30%+(专业总分/2)×70%。
(2)在录取过程中,如生源省招办对录取办法有具体要求,则按生源省招办具体要求执行。
(3)录取过程中,各专业文理兼招,按文理科合并统一排队录取。
(4)我校不承认考生所在省组织的联考成绩以及其他学校的相关成绩。但取得我校合格证的考生,如生源地省级招办要求联考合格的还必须取得本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
(5)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省份的考生,只能参加我校生源省考点参加专业课校考,不得跨省参加专业课考试。
(6)报名时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产品设计及书法学五个专业不能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