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雕塑专业校考科目(满分:300分) (一)考试科目一:速写(满分:100分) 1.考查范围:命题人物组合及场景 2.考试时间:1小时 3.考查目标和要求: 考查考生根据命题,灵活运用速写手法表现人物组合及场景的综合能力。要求构图合理,画面完整,切题,人物组合得当,人物造型生动,具有一定生活气息;人物比例结构基本准确,绘画表现力强,主次关系处理协调,具有一定的概括能力。 4.工具材料: ① 8开试卷纸(由考场提供),考生不得自带其它纸张; ② 铅笔、炭笔自选(考生自备); ③ 考生自备干净画板、画架(长、宽均不得大于80厘米)及相关绘画用具。 (二)考试科目二:素描(满分:100分) 1.考查范围:写生(静物、石膏像、人物) 2.考试时间:3小时 3.考查目标和要求: 考查考生对所描绘对象的整体造型、比例、透视、结构、体积、空间、质感等方面的观察、认识和表现能力。要求构图合理,造型准确,画面完整,主次关系和黑、白、灰关系处理得当;比例及形体结构、透视关系准确,具有一定的表现能力和细节刻画能力,画面具有空间感、体积感和质感。 4.工具材料: ① 4开试卷纸(由考场提供),考生不得自带其它纸张; ② 铅笔、炭笔自选(考生自备); ③ 考生自备干净画板、画架(长、宽均不得大于80厘米)及相关绘画用具。 (三)考试科目三:色彩(满分:100分) 1.考查范围:写生(静物、人物) 2.考试时间:3小时 3.考查目标和要求: 考查考生对色彩基本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对色调、色彩关系的正确认识以及将色彩知识加以运用及表现的能力。要求构图合理,造型准确,画面完整,色调明确,色彩关系得当;能较好地掌握色彩的冷暖及互补的规律并加以运用,能用色彩塑造形体并有较强的刻画能力和表现能力。 4.工具材料: ① 6开试卷纸(由考场提供),考生不得自带其它纸张; ② 限用水彩、水粉、丙烯颜料(考生自备); ③ 考生自备干净画板、画架(长、宽均不得大于80厘米)及相关绘画用具,禁止使用色卡。 二、书法专业校考科目(满分:300分) 考试科目一:书法临摹(满分:150分) 考试科目二:书法创作(满分:150分) 1.考查方式:① 书法临摹 ② 书法创作 2.考试时间:3小时(临摹与创作各1.5小时) 3.考查目标和要求: 考查目标和要求:考查学生书法临摹和创作的专业基础能力。临摹要求准确领会碑帖的风格类型、书体特征以及笔法、字法、章法特点,并用相应的笔墨呈现出来。创作要求以经典法帖为基础,综合运用书法知识与能力,创作出合乎要求的作品。 4.工具材料: ① 四尺对开生宣纸两张(由考场提供),考生不得自带其它纸张; ② 笔、墨、毡(干净画毡)等考试用具考生自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