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办法
山东省音乐类考生须参加本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课考试,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符合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其他省份考生在文化课成绩符合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且专业课通过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或联考后,按所在省份专业课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各省招办如有特殊规定,则同时执行各省招办的特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