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承认各省美术、音乐统考成绩,不单独组织校考。在文化课、专业课统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
1.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甘肃按照本省平行志愿投档综合分录取,河北、河南、四川、陕西按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音乐学:浙江、安徽按照本省平行志愿投档综合分录取,黑龙江、福建、河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按专业课统(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教育部、相关省级高考招生主管部门对招生专业的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以教育部、相关省级高考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