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专业课有组织校考的省份(详见附件),优先承认我校校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专业课未组织校考的省份,承认该省统考或联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根据陕西省《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5〕30号文件要求,省内招收的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认可陕西省播音编导类省统考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陕西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专业课校考及统考均未涉及的省份,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认可的其他本科院校艺术类校考合格成绩,录取时按专业60%+文化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附件:西北大学现代学院2016年艺术专业校考合格线
陕西省
表演:206.28
河北省
播音与主持艺术:122
广播电视编导:151
戏剧影视文学:140
摄影:128
表演:116.5
广东省
播音与主持艺术:114
广播电视编导:115
戏剧影视文学:124
摄影:105
表演:121
新疆区
播音与主持艺术:101.25
广播电视编导:83
戏剧影视文学:65.5
表演:102.25
江苏省
播音与主持艺术:104
戏剧影视文学:119
表演:130.5
摄影:128
黑龙江
播音与主持艺术:114
广播电视编导:108
戏剧影视文学:80
摄影:133
表演:115
江西省
摄影:83
表演: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