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文件精神及有关省份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及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环境设计。文理(历史类、物理类)兼招。
2.学费标准:15400元/生·学年(如有变化按相关文件执行)。
3.招生计划:分省招生计划详见下表,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省份 | 招生计划数 | 省份 | 招生计划数 |
北京 | 2 | 河南 | 8 |
河北 | 6 | 湖北 | 4 |
山西 | 4 | 湖南 | 4 |
辽宁 | 4 | 广东 | 4 |
黑龙江 | 3 | 重庆 | 4 |
江苏 | 4 | 四川 | 6 |
安徽 | 5 | 贵州 | 3 |
福建 | 4 | 云南 | 4 |
江西 | 4 | 陕西 | 5 |
山东 | 8 | 甘肃 | 4 |
二、报考条件
1.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及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并完成报名。
2.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
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考生不能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
三、录取规则
学校使用美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专业课成绩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文化课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美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学校按照以下规则录取: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平行投档规则提档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据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位次顺序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照综合成绩提档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综合成绩=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省统考专业课总分满分×40+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总分满分×60;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3.不分文理科(历史类、物理类)编制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理科(历史类、物理类)考生统一排序录取;分文理科(历史类、物理类)编制招生计划的省份,按文理科(历史类、物理类)分科排序录取。
四、资格复查及入学后相关要求
1.新生入学后,学校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美术专业复测,如发现与国家招生政策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查处。
2.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五、组织和监督机制
1.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程序公正。
2.艺术类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及社会各界监督。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农路22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2100
招生网址:https://zhshw.nwafu.edu.cn/
电子邮箱:zhaoshb@nwaf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9-87091406
纪检监督电话:029-87082160
官网发布缓存图:
官网发布及后续更新地址:http://zhshw.nwsuaf.edu.cn/zszn/zszc/767345ff3cb2468e8331d27f3022122b.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