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音乐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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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音乐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专业名称及代码

专业方向

名额

院、系

学制

层次

艺术史论

130101

艺术史论

10

艺术学理论

研究室

四年

音乐学

130202

音乐教育

265

音乐教育学院

音乐学

45

音乐学系

音乐艺术管理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3020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30

作曲系

五年

指挥

5

视唱练耳

5

视唱练耳

教研室

四年

电子音乐作曲

15

现代音乐学院

录音艺术

130308

录音艺术

艺术与科技

130509T

电子音乐制作

钢琴演奏调修

音乐数字媒体

30

音乐表演

130201

电子管风琴(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流行器乐:(流行键盘、流行萨克斯、电声吉他、电贝司、爵士鼓);流行演唱

40

声乐:(美声、民族、陕北民歌演唱)

95

声乐系

钢琴演奏

70

钢琴系

管弦乐器:(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吉它、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低音单簧管、大管、萨克斯、小号、圆号、中音号、长号、大号、打击乐)

95

管弦系

中国乐器:(竹笛、笙、管子、唢呐、琵琶、扬琴、古筝、古琴、柳琴、三弦、阮、二胡、板胡、打击乐)

95

民乐系

舞蹈表演

130204

舞蹈表演(歌舞表演、芭蕾)

55

舞蹈系

舞蹈编导

130206

舞蹈编导

45

备注:合计招生数90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公布数字为准。

报名网址:http://zsb.xacom.edu.cn

网上报名时间: 2017 年 1 月15日 12 时 — 2017 年 2 月10日 12 时

考点

地点

现场确认日期及时间

初试日期

复试、三试日期

陕西

西安

西安音乐学院

(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

外省考生

2 月16日 —17日

9:00—16:00

2 月18日 —19日

2 月21日 —24日

陕西省非联考专业考生

2 月16日 —17日

9:00—16:00

2 月18日 —19日

陕西省联考专业合格考生

2 月18日

9:00—16:00

【注】西安音乐学院2017年招生考试只在本院设立专业考点。

艺术学理论研究室
艺术史论
初试:
1、艺术能力考试:表演形式或展示形式自选(需现场表演)。
2、专业口试:考察与艺术史论专业相关的认知能力、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述能力。
复试:
1、艺术史论基础知识考试:各门类艺术常识、中西艺术史常识(考试时间:150分钟)。
2、艺术评论写作:写作基础、艺术理解、文字表述等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50分钟)。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初试40%(艺术能力考试、专业口试各20%);

复试60%(基础知识、评论写作各30%)

【参考教材】
1、曾致主编《艺术类专业高考应试必备•文艺常识》,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2、普通高中语文、历史、地理、音乐、美术教材。

音乐学系

说明:音乐学系设有音乐学理论、音乐艺术管理两个方向。实行统一招生入学考试。入学后分方向培养。

音乐学

初试(面试):

1、钢琴或其他乐器(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自选乐曲一首,背谱演奏;

2、音乐学理论方向演唱中外歌曲一首,或演唱民歌、说唱、戏曲选段一首;口试考核与音乐学常识相关的认知能力、思辩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3、音乐艺术管理方向演唱中外歌曲一首;或展示其他艺术才能一项(如朗诵、小品、舞蹈等);口试考核与音乐艺术管理常识相关的认知能力、思辩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复试(笔试):

1、音乐学基础知识:中、西音乐史常识、中国传统音乐常识(考试时间:150分钟);

2、命题写作:写作基础、音乐理解能力、表述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50分钟);

三试:

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专业分值结构说明】满分100分。其中:初试30%;音乐学基础知识40%;命题写作20%;三试10%。

【参考教材】(音乐学理论专业与音乐艺术管理专业共同使用)

俞人豪、周青青等著:《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2006 年 6 月 1 日 出版;

普通高中语文、历史、地理教材。

音乐教育学院

音乐学(音乐教育)

一、考试项目:

1、声乐演唱。

2、键盘乐器演奏或其它乐器演奏(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3、舞蹈表演、朗诵表演、第二乐器演奏(任选其中两项)。

4、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二、考试内容、形式及要求:

1、声乐考试须准备中外民歌、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不含流行歌曲)的作品四首。初、复试各报两首,由评委现场抽取一首演唱。

2、键盘考试须准备两首作品。初试内容:演奏练习曲或复调乐曲一首。复试内容:演奏奏鸣曲或乐曲一首。其它器乐考试须准备两首不同风格的作品,初、复试各演奏一首。

3、演唱或演奏均要求背谱,初、复试作品不能重复。

4、舞蹈表演须准备一分钟的自选舞,自备音乐(U盘mp3格式单曲);朗诵表演须准备一分钟的自选作品(背诵)。

三、专业要求:

1、声乐演唱:嗓音条件较好,具有一定的歌唱能力,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一定的可塑性。能较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民歌、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

2、键盘乐器演奏:具有较扎实的基本功,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完整,具有正确把握节奏、速度、较好控制力度及音色的能力。①练习曲程度不低于车尔尼299。②乐曲程度相当于莫扎特奏鸣曲快板乐章的中外乐曲。

3、其它乐器演奏: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演奏状态。有一定的基本功,乐曲演奏流畅、规范完整,能够较好的体现乐曲的内容和风格,具有较强的音乐感。

4、朗诵:具有普通话的基本表达能力,口齿清晰,能初步运用语气语调表达作品。

5、舞蹈:具有基本的形体表现能力,动作基本流畅、风格基本准确,有初步的音乐感受力和律动节奏;

6、第二乐器演奏:指“键盘乐器或其它乐器演奏”以外乐器演奏。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声乐演唱45%,键盘乐器演奏或其它乐器演奏45%,舞蹈、朗诵、第二乐器演奏(任选其中两项)10% 。

作曲系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一、作曲

初试:

1、声乐曲创作:按指定的歌词创作一首带钢琴伴奏的歌曲(考试时间:180分钟)。

2、和声:(考试时间:120分钟)。

(1)形式: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配置四部和声;

(2)程度:一级关系转调范围内。

复试:

1、器乐曲创作:按指定的音乐片段创作一首小型器乐曲(考试时间:180分钟)。

2、乐理:音乐基础理论内容(考试时间:120分钟)。

3、面试:

(1)乐器演奏:a、钢琴:相当于车尔尼299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相当于奏鸣曲快板乐章的乐曲一首;b、其它乐器:具有一定难度的乐曲两首;

(2)民歌演唱或戏曲、说唱;

(3)其它:对音乐的感受力、想象力、创造性考查。

三试:基本乐科:

1、面试:

(1)模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

(2)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

(3)节奏短句模仿:常见节奏型(2/4、3/4、3/8);

(4)视唱: 两升 两降以内,高音谱号与低音谱号,唱名法不限。

2、听写:

(1)旋律音程听记;

(2)和声音程听辨与听写;

(3)和弦听辨:四种三和弦、四种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4)和弦连接:两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式。含D7、SII7、DVII7、DD7、DDVII7和弦的原、转位,终止四六和弦及变格终止(四声部排列),要求听出低音与功能;

(5)单声部旋律听写: 两升 两降内,有变化音,标准音定调。

(6)二声部旋律听写: 两升 两降内,较简易,标准音定调。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创作(声乐、器乐)50%,面试20%(其中乐器演奏10%),和声15%,乐理10%,三试5%。

二、指挥

初试:

1、专业科目考试

(1)乐队指挥:指挥管弦乐曲一首或交响乐曲一个乐章(考试前提交钢琴缩谱);

(2)合唱指挥:指挥中、外合唱作品各一首。(合唱指挥方向考试可使用音响);

(3)民族乐队指挥:指挥民族管弦乐或西洋管弦乐作品一首(民族乐队指挥方向考试可使用音响)

2、和声:(参加作曲专业方向和声考试)。

复试:

1、面试:

(1)试奏:a、乐队指挥:现场试奏及试指指定管弦乐作品片段,并加以分析;

b、合唱指挥:视唱及试指指定合唱曲目片段,并加以分析。

(2)专业视唱练耳。

2、钢琴:

(1)乐队及合唱指挥方向:练习曲一首(740及以上程度),大型乐曲或贝多芬奏鸣曲快板乐章任选一首,复调乐曲一首(可加试西洋乐器演奏,参考加分)。

(2)民族乐队指挥方向:练习曲一首(849及以上程度),复调乐曲一首,大型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任选一首(可加试民族乐器演奏,参考加分)。

3、乐理:(参加作曲专业方向乐理考试)。

三试:

基本乐科:(参加作曲专业方向基本乐科考试)。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专业主科50%,面试10%,钢琴及乐器演奏(演唱)10%,乐理10%,和声15%,三试5%。

现代音乐学院

一、电子音乐作曲

初试:

1、单声部旋律写作(考试时间:120分钟)

按指定的音乐材料(动机、乐句、音列、节奏型)写作两条特性不同、风格不同的单声部器乐化旋律。(单二部结构)

2、乐理:音乐基础理论(考试时间:120分钟)

复试:

1、多声部器乐曲写作(考试时间:120分钟)

根据指定的多声部主题原型,创作出该主题的四种变奏形式(每种变奏长度需与主题原型保持基本一致)

2、和声:(考试时间:120分钟)

形式: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配置四部和声

程度:自然音体系(三和弦、七和弦的各种用法以及自然调内模进)。

3、面试:

乐器演奏:钢琴(练习曲一首299程度以上,乐曲或赋格一首);民歌或歌曲、戏曲演唱;其它:对音乐的感受力、想象力、创造性考查。

三试:

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二”。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创作50%,乐理10%,和声15%,面试20%,三试5% 。

二、录音艺术

初试:

1、乐理:音乐基础理论(考试时间:120分钟)。

2、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计算机常识、音频技术常识、声学常识、音乐素材听辨。(考试时间:120分钟)。

3、面试:

(1)乐器演奏;(2)歌曲或戏曲演唱;(3)音乐及录音常识问答。

复试:

1、基础和声(考试时间:120分钟)

(1)程度:自然音体系(三和弦、属七和弦及其转位的应用);

(2)形式:为高音旋律配和声,为低音旋律配和声。

2、作品分析(考试时间:180分钟)

(1)音乐录音作品分析:对歌曲作品的整体创作特点、乐器/音色使用情况、音响特色及曲式结构等进行分析;

(2)影视作品声音分析:音响素材听辨、识别、比较;影视作品声音片段的内容、声画关系(含音乐)、创作特点等要素分析。

三试:

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二”。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分析30%,乐理10%,和声15%,专业综合能力测试20%,面试20%,三试5% 。

三、艺术与科技

(一)电子音乐制作

初试:

1、创作(考试时间:150分钟)

(1)根据指定歌词,创作一首完整的歌曲(不含钢琴伴奏),规模、风格不限。

(2)根据指定音乐材料(动机、音列、节奏等),写作单声部器乐化旋律,不少于一个乐段。

2、乐理及听写:音乐基础理论及听写,听写内容详见“附录二”(考试时间:120分钟)。

复试:

1、和声(考试时间:120分钟)

(1)程度:自然音体系(三和弦、七和弦的各种用法以及自然调内模进);

(2)形式:为高音旋律配和声,为低音旋律配和声。

2、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1)乐器听辨及常见乐器演奏形态的认知;

(2)对音乐作品音高、节拍、节奏、调式调性等方面的感知;

(3)对主流宿主音乐软件(Logic、Cubase)基本功能的熟知程度;

(4)编曲作品主观评价。

3、专业面试

(1)钢琴演奏:练习曲、奏鸣曲或其他乐曲任选一首(其它乐器参照钢琴基本内容及要求)。

(2)歌曲演唱:风格、唱法不限。

(3)MIDI音符录入,6-8小节。

(4)音乐及电子音乐制作常识问答。

注:考场为考生提供考试所需的专业设备,包括Logic Pro X软件(Mac平台,含原厂音色库)或Cubase 5(Win 7平台,含HALionOne等原厂音源)、音频接口、MIDI键盘及监听耳机。

三试:

基本乐科:视唱练耳面试(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二”)。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创作25%,乐理及听写10%,和声15%,专业综合能力测试25%,面试20%三试5% 。

(二)钢琴演奏调修

初试:

1、拍音听辨:

a、同度:以单音中间弦为标准,听左弦和右弦构成的拍频。

b、八度:以根音中间弦为标准,听冠音中间弦构成的拍频。

2、钢琴演奏:演奏水平相等于车尔尼299程度及以上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

复试:

1、笔试:拍音听辨排序;钢琴内部结构以及钢琴简要历史。

2、实操:根据图纸组装零件。

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拍音听辨20%,钢琴演奏25%,笔试30%,实操25%。

(三)音乐数字媒体

初试:

1、乐理:音乐基础理论(考试时间:120分钟)。

2、绘画:根据命题绘画(考试时间:180分钟)。

形式:素描(工具限黑色铅笔、黑色炭笔、橡皮)或色彩(水粉、丙烯、油画任选)。

复试:

1、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1)对所给出的影像做出主题、风格、分镜头、音乐或声音特征方面的描述与评价。

(2)对所给出的图像做出风格、构图、色彩、表现力等方面的描述与评析。

2、面试:

(1)乐器演奏;

(2)音乐、数字媒体及计算机常识问答。

三试:(视唱练耳)

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二”。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初试绘画35%、初试乐理10%,复试综合能力测试25%、复试面试25%、三试5%。

四、音乐表演

1、电子管风琴(双排键电子琴):

初试:

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及以上程度)或复调作品一首;视奏乐曲一首。(考试

现场给出16—24小节三行谱,考生在电子管风琴上选取恰当音色并进行演奏)

复试:

自选乐曲一首;即兴演奏乐曲一首(根据考试现场提供16—24小节带和弦标记

的旋律,在电子管风琴上选取恰当音色并进行即兴演奏,需有完整前奏、主奏、尾奏)。

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注】考生可用双排键电子琴;钢琴;手风琴;单排电子琴演奏。考场提供用琴为:雅马哈EL—900、ELS— 02C 、吟飞RS—1000E型。

2、手风琴演奏:

初试:

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及以上程度);复调作品一首(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及以上程度)。

复试:自选乐曲两首。

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3、流行键盘演奏:

初试:

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及以上程度);视奏:现场演奏指定乐曲。

复试:

乐曲一首(风格不限,建议选用流行或爵士作品);即兴演奏乐曲一首(根据考试现场提供16—24小节带和弦标记的旋律,进行即兴演奏)。

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注】钢琴、电子钢琴、电子琴均可。(考场提供钢琴,其它乐器自备)。

4、流行萨克斯:

初试:

自选作品一首(风格不限);自选布鲁斯音阶一条。4/4拍,按八分音符演奏,跟节拍器速度90-120。

复试:

乐曲一首(风格不限,建议选用流行或爵士作品。可自带伴奏带或钢琴伴奏)。

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注】考点提供:效果器及其它辅助设备考生自备。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带,应统一采用WAV或MP3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

5、电声吉他

初试:

三个把位内大小调音阶一条(4/4拍,十六分音符演奏,带节拍器速度80-120);自选作品一首(风格不限,带伴奏)。

复试:

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风格不限,带伴奏。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注】考点提供:乐器专用音箱。效果器及其它辅助设备考生自备。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带,应统一采用WAV或MP3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

6、电声贝斯

初试:

大小调音阶(4/4拍,十六分音符演奏,带节拍器速度70-120);练习曲一首。

复试:

根据考试现场给出的16小节鼓节奏,进行即兴。(考试现场预听一遍,第二遍进行演奏);流行或爵士风格乐曲一首。

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注】考点提供:乐器专用音箱。效果器及其它辅助设备考生自备。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带,应统一采用WAV或MP3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

7、爵士鼓

初试:

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乐曲必须有伴奏音乐,伴奏自带。考试时提交乐曲乐谱)

复试:

根据考试现场给出的16-24小节音乐一段,进行即兴配合演奏。(考试现场预听一遍,第二遍进行演奏);乐曲一首。(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乐曲必须有伴奏音乐,伴奏自带。考试时提交乐曲乐谱)。

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注】考点提供:DW七筒爵士鼓和标配镲片。其它打击乐自带。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带,应统一采用WAV或MP3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

8、流行演唱

初试:演唱歌曲两首(中外流行歌曲、音乐剧,外国作品原文演唱。)

复试:演唱歌曲两首(中外流行歌曲、音乐剧,外国作品原文演唱,初、复试曲目不得重复)。

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注: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中外歌曲曲目四首,初试与复试各现场抽唱其中一首曲目不得重复。

考场提供麦克风及扩音设备。考生需自备伴奏,现场以U盘提交,统一采用数字音频文件形式(MP3或WAV格式);如需钢琴伴奏,考生需自请伴奏老师,考场配备钢琴。

视唱练耳教研室

视唱练耳

初试:

1、专业笔试、听写:(考试时间90分钟)

(1)旋律音程:大谱表,跨度超过一个八度具体音高听写;

(2)和声音程:大谱表,跨度超过一个八度具体音高听写;

(3)和弦:大谱表,四种三和弦、四种七和弦原位、转位(四声部排列);

(4)和旋链接:大谱表,两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式。含D7、SII7、DVII7、DD7

DDVII7和弦的原、转位,终止四六和弦及变格终止(四声部排列);

(5)单声部旋律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包括变化音、较复杂节奏、近关系转调;

(6)二声部旋律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

(7)歌曲写作:按指定的歌词创作艺术歌曲一首(带伴奏)或旋律动机发展。

2、和声:(考试时间120分钟)

(1)形式: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配四部和声;

(2)程度:一级关系转调范围内。

复试:

1、专业面试

(1)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四种七和弦原位及转位构唱;

(2)旋律背谱移调:两个升降号以内、长度八小节;

(3)读节奏:十六小节较复杂节奏;

(4)视唱:两个升降号以内(包括近关系转调)视唱;

(5)弹唱:现场弹唱指定乐曲。

2、钢琴演奏(相当于车尔尼740程度及以上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或中外乐曲一首。主考乐器仅限钢琴)。

3、乐理:音乐基础理论内容(考试时间120分钟)。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听写50%,听唱、构唱、视唱40% ,钢琴演奏10%。(乐理、和声为参考科目)

附录一:

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钢琴演奏调修专业基本乐科考试内容

1、面试:

(1)模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2)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3)节奏模仿:常见节奏型(2/4、3/4、3/8);

(4)视唱: 一升 一降以内,高音谱号与低音谱号,唱名法不限。

2、听写:

(1)旋律音程听写;

(2)和声音程性质听辨:自然音程;

(3)和弦色彩听辨: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

(4)节奏听写:2/4、3/8;

(5)单声部旋律听写。

3、乐理:

音及音高、记谱法、节奏节拍、音程、和弦、调式音阶、调式中的音程与和弦,调式调性分析、常用音乐术语,移调。

附录二

电子音乐作曲、电子音乐制作、音乐数字媒体、录音艺术专业基本乐科考试内容

1、面试:

(1)模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2)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3)节奏模仿:常见节奏型(2/4、3/4、3/8);

(4)视唱: 一升 一降以内,高音谱号与低音谱号,唱名法不限。

2、听写:

(1)旋律音程听写;

(2)和声音程听写;

(3)和弦色彩听写: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

(4)节奏听写:2/4、3/8;

(5)调式音阶选择:在同主音五声调式和同主音自然、和声、旋律小调三个选项中选择;

(6)单声部旋律听写;

(7)二声部中的上声部旋律听写。

声乐系

一、美声唱法:

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美声声乐曲目四首,初试与复试各演唱其中两首(曲目不得重复)。

初试:

演唱自选中外声乐作品两首(中、外声乐作品各一首,要求用原调、原文演唱)。

复试:

演唱风格不同的自选中外声乐作品两首(中、外声乐作品各一首,要求用原调、原文演唱)。

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二、民族唱法:

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民族声乐曲目四首,初试与复试各演唱其中两首(曲目不得重复)。

初试:

演唱自选歌曲两首(民歌、戏曲、中国歌剧选曲、创作或改编的具有民族风格歌曲)。

复试:

演唱歌曲两首(民歌、戏曲、中国歌剧选曲、创作或改编的具有民族风格歌曲)。

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三、陕北民歌演唱:

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陕北民歌四首,初试与复试各演唱其中两首(曲目不得重复)。

初试:演唱不同风格的陕北民歌两首。

复试:演唱不同风格的陕北民歌两首。

三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注】陕西省考生联考考试曲目与校考考试曲目不得重复。

钢琴系

初试:

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及以上程度),复调作品一首(巴赫十二平均律一首)。

复试:

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自选乐曲一首(中外均可)。

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管弦系

考生报考管弦系所有器乐种类初、复试曲目不得重复(可自带伴奏);初试总时间不超过8分钟,复试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三试基本乐科考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一、木管类

长笛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抽签演奏两条音阶。范围: 3 升 3降之调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参考曲目:莫扎特—G大调协奏曲;莎米那德—小协奏曲;多普勒—匈牙利田园幻想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单簧管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抽签演奏两条音阶,范围: 3 升 3降之调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参考曲目:韦伯—第二协奏曲;莫扎特—A大调协奏曲;斯波尔—第一协奏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双簧管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抽签演奏两条音阶,范围: 3 升 3降之调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参考曲目:维瓦尔第—a小调协奏曲;巴赫—马尔切罗协奏曲;亨德尔—g小调协奏曲;海顿C大调协奏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大管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抽签演奏两条音阶,范围: 3 升 3降之调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参考曲目:莫扎特—降B大调协奏曲;旦茨—F大调协奏曲;泰勒曼—e小调奏鸣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萨克斯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抽签演奏两条音阶,范围: 3 升 3降之调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参考曲目:维尔瓦—第一奏鸣曲;巴赫—第四奏鸣曲;格拉祖诺夫—小协奏曲;克莱斯顿—奏鸣曲(第一乐章)(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二、铜管类

小号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抽签演奏两条音阶,范围: 3 升 3降之调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参考曲目:海顿—降E大调协奏曲;胡梅尔—降E大调协奏曲;奈鲁达—降E大调协奏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圆号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抽签演奏两条两个八度的大小调音阶,范围: 3 升 3降之调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参考曲目:莫扎特—降E大调第二协奏曲;弗兰•施特劳斯—c小调协奏曲;贝多芬—F大调奏鸣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长号(次中音号)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抽签演奏两条音阶,范围: 3 升 3降之调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参考曲目:萨克斯—降B大调小协奏曲;卡•圣桑短歌;阿•吉尔芒交响小品。(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大号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抽签演奏两条音阶,范围: 3 升 3降之调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参考曲目:马尔切诺—F大调奏鸣曲;叶•萨斯—降B大调小协奏曲;列别杰夫—音乐会快板(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三、弦乐

小提琴

初试:自选中外乐曲一首,练习曲一首,(或自选乐曲两首)。

复试:演奏三个八度单音阶一条,包括七种琶音、分解三度、半音阶;演奏双音音阶,包括三度、六度、八度;演奏协奏曲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练习曲一首(克莱第尔42首练习曲程度以上)。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练习曲。

中提琴

初试:协奏曲第一乐章或连续演奏二、三乐章;巴赫无伴奏组曲中的一首。

复试:演奏三个八度单音音阶,包括琶音、三度模进、半音阶;演奏双音阶,包括三度、六度、八度;练习曲一首(福克斯,克莱采尔练习曲程度以上);自选乐曲一首或奏鸣曲的一个乐章。

大提琴

初试:乐曲两首,或乐曲、练习曲各一首;

复试:四个八度音阶一条及其琶音,三个八度的三、六、八度双音音阶;练习曲一首(中级以上程度,不得与初试重复);以下曲目任选一组;协奏曲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华彩乐段必奏);奏鸣曲的一、二乐章或自选一首技巧性乐曲。

低音提琴

初试:乐曲与练习曲各一首;

复试:涉及拇指把位的两至三个八度的音阶、琶音;练习曲一首;协奏曲或奏鸣曲的一快一慢两个乐章或自选一首技巧性乐曲。(练习曲、乐曲不得与初试重复)

竖琴

初试:技巧练习曲一首。

复试:四个八度音节琶音。中外乐曲一首(奏鸣曲需演奏全乐章)。

打击乐

初试:

马林巴:自选曲目一首,两个槌,四个槌均可;

小鼓:练习曲一首。可参考以下教材:安东尼·赛罗尼《节奏肖像》;安奎斯·德雷克柳斯<Intitum234>;米歇尔·彼得《小鼓高级教程》。

复试:

马林巴或颤音琴:自选曲目一首,需选择四个槌的演奏曲目。

鼓类打击乐器:定音鼓、架子鼓、小鼓或打击乐器组合,自选演奏其中一种乐器,曲目一首。

古典吉他

初试:J•S巴赫作品一首;自选作品一首。

复试:塞尔维亚音阶(大小调各一首);索尔·泰雷加、奥古斯汀•巴里奥斯、威拉•罗勃斯所作练习曲中任选一首;自选作品一首(不得与初试重复)。

民乐系

考生报考民乐系所有器乐种类初、复试曲目不得重复(复试可自带伴奏);初试总时间不超过8分钟,复试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三试基本乐科考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一、吹管乐(竹笛、笙、管子、唢呐)

初试: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两种不同风格的作品各一首。(加试演奏加键笙和加键唢呐可根据程度给予适当加分)

二、弓弦乐(二胡、板胡)

初试: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两种不同风格的作品各一首。

三、弹拨乐(古筝、古琴、扬琴、琵琶、柳琴、阮、三弦)

初试: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两种不同风格的作品各一首。

四、打击乐

初试:练习曲一首(小军鼓、马林巴、颤音琴可自选一首练习曲),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中国打击乐器(排鼓、中国大鼓、板鼓)乐曲一首。西洋打击乐器(马林巴或颤音琴)乐曲一首。

舞蹈系

一、舞蹈编导

初试:1、外形条件测试;2、自选舞表演。

复试:1、基本功能力测试;2、命题编舞。

二、舞蹈表演

1、歌舞表演综合方向

初试:(1)外形条件测试;(2)基本功能力测试。

复试:(1)歌曲演唱;(2)戏剧表演。(3)自选舞表演。

2、芭蕾表演专业方向

初试:(1)外形条件测试;(2)基本功能力测试;

复试:自选舞表演(芭蕾或其它舞种剧目均可)。

考试要求:

1、着装要求:剧目考试不得穿演出服;初、复试女生着体操服、连裤袜、舞鞋;男生着紧身背心、氨纶平角短裤(或连体服)、舞鞋。

2、音乐要求:考生自备自选舞剧目及歌曲演唱伴奏音乐,MP3格式U盘储存。

3、考试项目要求:

(1)外形条件测试:形象好、气质好。

(2)基本功能力测试:

软度类:前、旁、后搬腿;腿的控制;下腰;

旋转类:(女)四位、平转、挥鞭转或旁腿转(男)二位转、平转、旁腿转;

跳跃类:(女)倒踢紫金冠跳、大跳、(男)撕叉跳、双飞燕;

翻腾类:(女)点翻身、串翻身、侧空翻、前空翻(男)躺身蹦子、拉腿蹦子、小翻、前后空翻;以上划横线的内容为必考项目,(翻腾类技巧芭蕾专业除外)其余内容为特殊技巧,考生须在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自行选择完成。

(3)自选舞表演:

舞蹈编导:自选舞舞种不限,时长不少于2分钟,要求舞蹈表演中情绪到位、动作流畅、风格准确、技术稳定;

舞蹈表演:风格不限,富有表现力(包括:芭蕾舞、国标、爵士舞、街舞等流行舞蹈和现代舞、中国古典舞、民间舞均可)。

自选舞时长不少于2分钟,要求舞蹈表演中情绪到位、动作流畅、风格准确、技术稳定。

(4)命题编舞,考生需根据所抽考题内容和音乐的提示,在预备考场组织时间不少于2分钟的舞蹈段落。答题要求:首先要求对所表现的主题、内容和结构做陈述,且思路清晰、表达流畅;之后进行所编舞蹈的表演,要求具有一定的形象捕捉能力和舞蹈结构意识。

(5)歌曲演唱:风格不限,包括艺术歌曲及流行歌曲,时长2分钟以内,演唱要求:

演唱中节奏、音准、音色良好、能够声情并茂、富有情感地演唱作品。伴奏音乐自备或清唱。

(6)戏剧表演:任何舞台表演艺术范畴内的戏剧小品,时长不少于2分钟。

报考办法

一、报考西安音乐学院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录音艺术专业的陕西省籍考生,必须参加陕西省2017年艺术类招生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联考。成绩达到省联考本科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院校考(校考考试曲目不得与联考考试曲目重复),报考联考考试科目以外的考生可直接参加我院组织的校考。

二、我院专业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及现场确认的方式,不接受函报。

1、报名网址:http://zsb.xacom.edu.cn

网上报名时间: 2017 年 1 月15日 — 2017 年 2 月10日 。考生必须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且认真核对填报信息。

2、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后考生须在专业考试前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确认(只限本人)。

(2)现场确认时,须交验居民身份证、艺术类考生报考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 张,由工作人员核对。

(3)考生经现场确认合格后,发放“西安音乐学院专业准考证”,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3、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错填、漏填、提供虚假信息和进行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考生根据自己专业状况,在考试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可兼报两个及以上专业。

四、近两年内获我院业余音乐考级委员会颁发的器乐、声乐专业八级证书且成绩为“良好”以上的考生,可免予专业初试(须办理报名手续,须准备初试要求的曲目与复试内容合并考核)。

五、我院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

录取及有关规定

一、 2017 年 4 月 5 日 之后我院在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专业合格分数线和基本乐科(乐理、视唱练耳)分数线。

二、考生须参加全国高考。我院在国家政策指导下自行划定各省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

线(不设单科分数线)。

1、艺术史论、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上线考生按专业、按省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40%+专业成绩60%折合成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文化满分×40)+(专业成绩÷100×60)=综合分。

2、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上线考生按专业、按省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20%+专业成绩80%折合成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文化满分×20)+(专业成绩÷100×80)=综合分。

三、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招生办进行。

四、新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实行试读制,试读不适合者取消学籍退回原籍。

五、本院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

六、所有新生须向学校交纳学杂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调整变更,招生办公室将在我院官方网站及时发布信息,并以新发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本科招生信息网。

学院地址: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火车站乘14路、239路、K600路、603路、游8[610]路公共汽车到长安立交站下车。乘地铁二号线体育场站下车B口出站向南 300 米 )邮编:710061

电话:029-85251287传真029-85253474

学院网址:http://www.xacom.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xacom.edu.cn

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6 年12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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