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西北大学招生网消息通知:《西北大学202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已发布!以下为具体信息内容:
官网原文内容:
西北大学肇始于1902年,坐落于历史悠久、文化灿烂的十三朝古都西安,是一所有着122年办学历史和文化积淀,以文、史、哲、经、管、法、理、工、医、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建设院校、教育部与陕西省共建高校。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4年艺术类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号)有关规定,制定我校202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专业简介
美术学 本专业下设中国画、油画、美术品鉴赏与修复3个专业方向。旨在培养具有美术史论、绘画创作、美术考古、美术品修复保存、美术鉴赏、美术管理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技能的高素质创新型专门人才。本专业毕业生能够在艺术研究机构、博物馆、文物部门、文化与艺术品经营单位、新闻出版单位、中高等艺术院校等单位从事美术创作、研究、教育和管理工作。
动画 本专业是以动画艺术、数字(CG)绘画、影视剧本写作、音乐摄影等知识为基础,同时将动画艺术语言、动画技法以及数字技术相结合的综合性艺术专业。旨在培养具备原创影视动画与动漫原画创作、数字影视特效制作等方面专业知识和基本理论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本专业毕业生能够在电影电视、互联网络、大众媒体等领域的动漫行业及相关院校单位从事动画创意编导、影视动画、动漫插画和影视特效等方面的创作设计以及教学研究工作。
数字媒体艺术 本专业是适应国家数字化战略和数字创新背景下开设的设计类专业,旨在培养具有较高设计理论基础和数字媒介设计素养,能够掌握相关数字交互技术和媒介艺术设计原理,适应数字化社会需求的应用型数字化设计人才。本专业毕业生能够在互联网络、大众媒体、产业服务等行业以及相关院校和单位从事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化内容设计、数码视频设计与应用、信息数字化可视化与交互、跨领域设计数字化服务、数字化遗产传承等方面的设计创作以及教学科研工作。
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方向) 本专业以“艺术+设计+科技”为核心,三位一体构建数字艺术设计方向,秉承艺术、设计与科技跨学科交叉融合教学理念,结合国家文化发展战略,整合艺术、设计、技术与商业视角,以创新化、数字化、智能化方式呈现创意成果。专业旨在培养具备创新性、探索性、前沿性思维和创新能力新型人才,使学生能够在不断发展的社会环境和科技背景下,在数字化设计、智能化设计、艺术创作、数字媒体等方面从事设计实践与研究工作。
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 本专业在西北大学与意大利萨兰托大学合作框架下联合开展教学工作,充分发挥两校的学科与资源优势,培养美术文物修复领域理论基础扎实,操作技能娴熟,具备创新能力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人才。该专业毕业生能在文物修复、美术品鉴赏、美术考古、美术创作、美术史论教学研究等相关领域从事修复保护、科研创作、教学以及管理等工作。
播音与主持艺术 植根百年名校丰厚学术沃土和传媒实践高地,全面整合跨学科、跨文化、跨界资源,建立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融通的“大培养”模式,面向主流媒体、融媒体及其他影视、文宣、企事业单位,培养具备播音学、广播电视新闻学、语言文学、美学、传播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从事播音主持、口语传播、影视配音、出镜记者、新媒体采编制作等跨学科、多技能的复合型公共传播人才,旨在造就拥有卓越判断力、想象力、创造力、行动力和精美表达能力的复合型传媒人才和研究者。
广播电视编导 面向广播、影视、网络媒体及相关部门,培养具备广播影视学、策划与管理学、语言文学及艺术学、新闻与传播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够从事广播电影电视系统、文化管理部门、影视制作公司、影视及网络相关媒体以及企事业公关、宣传部门的创意策划、编剧、撰稿、栏目编导、影视制作与营销等广播影视艺术的高级专门人才。
戏剧影视文学 面向戏剧、影视及广播、网络平台等行业与产业,培养学生掌握戏剧影视基本理论,具备剧本创作、戏剧影视艺术及广播、网络平台的创意、策划和批评等方面素养与能力,适合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影视公司、戏剧院团和互联网新媒体公司等机构从事戏剧影视文艺创作、节目策划编导与编辑以及理论研究等工作。
二、招生计划
(注:最终招生计划投放省份及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报考条件
凡报考我校的考生,须符合2024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及报考条件,美术学、设计学类、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需参加生源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课统一测试,且成绩合格。
四、录取原则
1. 我校不组织校考。
2. 美术学、设计学类、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专业课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关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若投档分数相同,参考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成绩排序规则,若无成绩排序规则,则依次比较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3.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专业课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关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该省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一本线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达到以上要求后,学校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若投档分数相同,参考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成绩排序规则,若无成绩排序规则,则依次比较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4.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安排在各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批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该省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一本线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若投档分数相同,参考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成绩排序规则,若无成绩排序规则,则依次比较文化课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具体招生省份及招生计划详见2024年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志愿填报指南或我校公布的2024年本科招生计划。
2.对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依照已公布简章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退。在艺术(不分文理)/艺术(不分科目类)的省份,排队录取时不区分科类。
3.我校美术学、设计学类、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不限选考科目,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新高考改革省份为政治必选。
4.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只录取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
5.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方向)等三个专业按照设计学类进行大类招生,学生进校后参与大类内专业分流。
6.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校以英语教学为主。因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人才培养及教学中的需求,建议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专业志愿。
7.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色觉异常者需特别慎重报考美术类相关专业。
8.设计类专业学费15400元/年,美术学专业学费12100元/年,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65000元/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15400元/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15400元/年,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费12100元/年,实际收费以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9.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
10.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艺术类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六、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区学府大街1号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9-88302211
E-mail:zsb@nwu.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nw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zsb.nwu.edu.cn
若教育部有新政策出台,以教育部政策为准。本简章由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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